■存款的信用社已不存在 ■存款单无奈变成收藏品 在家整理旧物品,无意间发现一张1958年的存款单。家住阜阳颍州区三十里铺的唐明辉拿着这张存款单,却发现他无法取回属于自己的53元1角9分存款。 整理旧物翻出老存单 唐明辉介绍,今年春节回家时他整理家中旧物,结果发现了这张藏在箱底的存款单。 这张存款单是唐明辉的父亲唐于桥所存。唐于桥已过世多年,关于这张存单,唐明辉一家都说不出所以然。 这张存款单正面写着“阜阳县吴寨信用合作社定期存单”,存款日期为1958年7月30日,上面盖有印章。从“(附试2)、2/3”的标示来看,这应该是三联存折中的第二联。不过这张存单在存款期限、利率两栏均为空白,只是盖了一个方形印章,上有“投资”两字。存单颜色已泛黄,除裂了一道口子外,其他地方都比较完整。 唐明辉分析,从存单本身来看,这张存单或是定期存单,因为抬头上写有定期存单;或是入股凭证,因为在利率一栏上,盖有“投资的印章”。不管怎么样,唐明辉都想把存单里的钱取出来。 银行称不知道如何答复 53年过去了,当时的阜阳县吴寨信用合作社已经不存在。 根据唐明辉全家一直居住在颍州辖区,而信用社网点整合多根据区县划分,昨日,记者拿着存款单,来到颍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文峰信用社咨询。 该社多位人员看了这张存款单后,均表示不知道这张存款单能否取到钱。按照信用社的说法,由于存款单年代太久远,他们都比较年轻,没见过这种存款单,电脑里也没有相关资料可以查阅,因此真的不知道如何回复储户。 记者咨询可否查询底单?信用社人员表示,1958年的底单现在已经不存在了,而且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岁月,当年的经手人目前是否还在人世都很难说,因此,信用社表示暂时无能为力。 律师称信用社应对此负责 安徽宏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淼表示,国家法律保护储户合法权利,银行只是中介机构,储户自愿存款也可以自由取款,不论经过多少年,那钱总归是储户的。 王淼律师表示,唐明辉作为其父亲唐于桥的合法继承人,有主张取款的权利,只要存单还在,信用社就应该承担支付本金和利息的义务。 那么,53.19元存到现在,到底能取出多少钱?目前,定额存款的最高年利率是5.25%,按此计算,从1958年7月30日至2011年7月25日,存款天数为19353,利息总额为148.06。那么,加上本金,这张存款单满打满算,也不过能支取201.25元。 唐明辉表示,为了这区区200元,打官司很不值得。 行家称老存单有收藏价值 到银行一时无法兑款,打官司又不值得,那么从收藏的角度,这张53年前的存款单有多少收藏价值呢? 阜阳收藏学会副会长张振标介绍,这张存单上面标明的53.19元在当时应是不小的数字,虽然当年货币购买力非常大,但经过这么多年,究竟能值多少确实是个问题。 张振标表示,从收藏的角度来看,物以稀为贵,而上世纪五十年代存款单社会上流传的比较多,既不属于有价证劵,也不属于抗日、解放战争期间政府打的收条,没什么特殊的意义,因此只具有一定的收藏价值,但是在业内并不值钱。 收藏界人士建议唐明辉保管好这张存款单,作为收藏品精心保存,作为对父亲的一种怀念,对那个年代的一种纪念。 □李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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