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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男孩公园内溺亡 管理方互相推卸责任

时间:2011-01-01 11:01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三男孩在这片水域溺亡,事发后,现场竖起了“禁止游泳”的牌子。 三男孩在这片水域溺亡,事发后,现场竖起了“禁止游泳”的牌子。

  三个外来工家庭,一夜间都失去了一个儿子。7月21日,江苏仪征,三名即将升入初中的男孩结伴出门去玩,第二天,被发现溺死在离家数公里外的扬子江公园的河道里。警方排除了他杀可能。

  悲痛的家属认为,公园有管理不到位的责任,但随后他们被告知,这个公园并没有明确的管理方,找不到相关单位或部门为此负责。这让家属们很愕然。“如果我们起诉的话,都不知道该告谁。”快报记者昨日在事发现场看到,河边新竖起了一块牌子,“禁止游泳”。

  □快报记者 常毅 文/摄

  警方根据现场判断,三个孩子可能在岸边戏水时,有一个先落水,另外两个施救不成,结果都落水身亡

  惨剧

  三少年是同班同学

  结伴去玩结果出了意外

  结伴出行整夜未归

  12岁的胡庆祥是三名溺水男孩中年龄最小的一个。一年半以前,他跟父母从河南商丘农村来到仪征上学。如果没有这次意外,再过一个多月,他就是胥浦中学的一名初一新生了。

  他的父亲,34岁的胡民权在仪征开汽车吊,母亲也在这打工。

  7月21日中午,胡民权出门上班,妻子和儿子在家。午后一点,胡庆祥跟妈妈说出去玩会,就骑电动车出门了。

  “他以前也是经常骑车去新华书店看书的,所以就没有问他。”胡庆祥的妈妈说。晚上7点,胡民权回家后发现儿子不在,有点担心,因为儿子以前出去玩,下午5点前肯定会回家,把电动车还给妈妈,因为妈妈要骑车去幼儿园接3岁半的弟弟。

  晚饭后,胡民权来到儿子的同学王康的家。王康的父母是淮安人,父亲收废品,母亲在超市当服务员,夫妻俩只有这一个孩子,今年才13岁。因为两个孩子是同班同学,两家相隔只有一里路,所以常在一起玩。

  王康的父母说,他们去另外一个同学14岁的李仁春家玩去了。李仁春一家是云南人,父母在仪征打工。这三个孩子,都将在今年9月升入胥浦中学。

  “又去了李家,说三个孩子一起出去了,骑了两辆电动车,一个自行车。”胡民权说,大家虽然很着急,但心想三个男孩子在一起,也许会没事。但他们还是去派出所报了案,又到网吧找了一圈后,直到次日凌晨才回家。

  三个家庭痛失爱子

  第二天上午10点左右,胡民权接到市公安局打来的电话,“说让我过去,有小孩溺水身亡,看看是不是我家的孩子。”

  胡民权到了公安局,民警说,当天上午8点接到报警,在扬子江公园河道里发现一名溺水的男孩。但胡民权看了相片后,并不是自家的孩子,但岸上的衣服和钥匙非常像。他赶紧通知王康的父亲王二龙,王二龙来后,一眼就认出了自己的儿子,当即大声痛哭。

  起初,胡民权还以为,王康出事时,儿子和李仁春吓跑了,不敢回家。就在他心怀侥幸时,当天下午3点左右,胡庆祥的尸体漂了上来,位置就在王康浮起的地方旁边。半小时后,在同一片水域,警方用滚钩打捞出李仁春的尸体。警方随即介入调查。

  “排除了他杀可能,属溺水死亡。”昨天下午,仪征市公安局一位调查此事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事发时没有目击者,不知道三个孩子是如何落水的,但根据现场判断,三个男孩可能在岸边戏水时,有一个孩子先落水,另外两个孩子施救不成,结果都落水身亡。

  “他们都不会游泳。”三个男孩的家长说。他们也否认儿子是游泳溺亡的,“三个孩子都穿着裤子和凉鞋,如果是游泳,怎么可能还穿这些呢?”

  现场

  事发时

  没有警示牌

  三个孩子死了,三个家庭都悲痛欲绝,难以接受这个事实。他们注意到,事发河道没有栏杆,也没有竖警示牌。在事发后一天,公园保安才在孩子落水处附近竖起了牌子:“禁止游泳”“禁止垂钓”。

  扬子江公园位于仪征市西南方向,距离市区有两三公里。昨天下午,记者来到这里发现,这是一个建在长江大堤和长江之间的一个开放式公园。附近居民说,以前这里是滩涂,长满了芦苇,还有血吸虫,后来改建成了公园,傍晚时来散步的人挺多。公园面积在100亩左右,从主堤到江边,最宽处达500米,公园里还有一家酒店,但昨天没有开门。出事的河道挨着大堤,长约一公里,宽三四十米。孩子溺水的水域靠近南岸,岸边是一片水泥台阶,水边竖起了两块崭新的警示牌。

  公园有两个出口,东侧出口岗亭里有保安值班,西侧出口则要通过一座木桥。事发当天,三个男孩是从西侧出口进来的,车就停在门口。在公园里,记者看到有穿制服的保安在巡逻,胸前有“朗德物业”字样。“我们公司在扬州,这个公园一共就我们四个人。”保安束师傅说,白天三个人值班,晚上只有一个人,他们的任务除了看大门外,还要在公园里巡逻,防止有人破坏设施。“如果有人钓鱼、游泳,也会去阻止。”不过,由于公园太大,转一圈就要45分钟,而事发当天,巡逻保安没发现那三个孩子。“以前也有警示牌的,后来倒水里看不见了。”束师傅说。

  追问

  几家单位

  都说“不归我们管”

  警方:公园是多头管理

  “孩子是在公园出的事,公园管理方有管理不善的责任。”三个男孩的家长都这样认为,他们要求有关单位对此负责。“但公安部门跟我们说,扬子江公园不是公园,没有单位对此负责,孩子的溺水跟任何部门和单位没有关系。”对于这样的答复,家长们无法接受。

  扬子江公园是由仪征市建设局建设的,那么管理是不是也由他们负责呢?

  “不是我们管理的。”仪征市建设局办公室一位负责人非常肯定地说。他表示,公园可能跟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有关。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仪征市公安局,一位姓江的副局长告诉记者,此事因为涉及三名未成年人的非正常死亡,公安部门非常重视,但调查之后发现,很难找到相关单位或部门为此负责。

  据介绍,扬子江公园是2006年由仪征市建设局建成的,“虽然名字叫公园,但跟传统意义上的公园不一样。”这个公园是开放式且免费的,实际上是市民的一个休闲区。警方调查发现,虽然建设方是市建设局,管理则是多头进行。

  “绿化是园林部门管理的,因为公园里有一个酒店,公园绿化就交给了酒店。河道的清洁则是城管部门管理的。另外公园里还有一个长江防洪观察哨,是市建设发展公司的资产。”江副局长表示,公园管理如此复杂,导致很难将管理责任归于哪个单位或部门的头上。

  那么,目前在公园服务的物业公司是哪个单位请的?“可能是市建设发展公司。”江副局长说。

  仪征市建设局和市公安局都提到了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仪征市委宣传部一位负责人说,这家公司是去年成立的,去年10月才从建设局分出来。

  建发公司:出事不能怪我们

  记者随后在网上找到了仪征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主页,在主页面最下方“图片展示”一栏,记者看到了有扬子江公园一共29张图片,但没有文字介绍。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位于仪征市鼓楼西路的这家公司,一位姓汪(音)的负责人称,他知道扬子江公园三名男孩溺水的事,“很简单,说偏激一点,如果市民的小孩在南京玄武湖游玩,溺水身亡了,是不是该找公园赔偿?”

  汪某说,公园的前身是滩涂,后来改造成市民休闲场所,“也不能讲跟我们一点关系没有,长江防洪观察哨是我们单位建的,是我们的资产,我们有看护保护的义务。”但至于整个公园归哪里管,他的回答有些语焉不详,“扬子江也是市大公园系统的组成板块,就像你们南京市的公园应该归哪里管,你们应该很清楚。”

  记者表示,南京的公园都有管理部门。但汪某只一再重复,“观察哨是我们的资产。”至于公园的物业是哪个单位请的,汪某称不知道。随后,他称正在开会,匆匆挂了电话。

  据了解,事发后,仪征市政府相关部门表示可以给予三个不幸的家庭人道主义援助,“三万元的样子吧。”仪征市公安局江副局长认为,三个男孩的死亡,“讲起来有些残酷,但他们都是未成年人,作为监护人的家长,负有一定责任。”

  但三个家庭对援助的数额表示不能接受,“他们每家提出要50多万,这让政府部门也很为难。”

  相关链接

  类似悲剧屡屡发生

  1、6月12日下午,南京市石杨路西头小杨庄附近一个拆迁工地内发生惨剧,两名孩子在工地一个只有五六平方米的水塘里溺亡。男孩叫小贝,6岁,父母来自安徽,在南京做废品收购。女孩叫小倩,4岁,父母来自湖北,也是在南京打工,只有这一个女儿。

  2、6月23日晚上,14岁男孩柴仕伦在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新埂村新修道路边的水坑中溺亡。其家人称,孩子是为了救落水的玩伴才遭遇不幸的。被救女孩的父亲也印证了这个说法。柴仕伦的家人向道路施工方讨说法,负责此项工程的相城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交通工程部相关人员予以否认。

  提醒

  外来工请照顾好自己的孩子

  7月24日,在南京乌龙潭公园,一位市民看到水边有几个小孩子玩水,就提醒他们卖西瓜的父母小心,但他们忙着生意,没过来把孩子喊走。不久,意外发生了,一个小孩落水。幸运的是,一个路过小伙跳下水将他救了上来。

  但仪征的这三个男孩就没这么幸运了。有关专家表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发生意外伤害的案例很常见,有学者做过统计,在同类的未成年人人身伤害案件中,被害人是外来打工者子女的占到很大的比例。

  究其原因,一方面外来务工人员一般工作强度大,工作时间长,对孩子的监护产生疏漏,而由于经济条件有限,身边没老人照顾。其次,不少孩子是留守儿童,放假了才到城里来,不仅缺乏城市生活经验,而且环境生疏,有时会遭遇交通意外或者溺水事故。而外来务工人员大多暂住在城乡接合部,或简陋的民工宿舍里,有地方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和安全死角,也容易发生意外。

  专家提醒,暑期是孩子们发生意外伤害比较集中的时段,请家长们千万别大意。

| (编辑:SN029)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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