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世间百态 >

男子醉酒骑自行车撞上三轮车被罚50元

时间:2011-05-24 11:12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记者 余勤 通讯员 汪维东 

  本报临海5月18日电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相信眼下司机们都懂这个道理。那醉酒驾驶非机动车呢?临海一位市民近日“以身试法”,结果被罚款50元。他因此成为5月1日醉驾入刑实施以来,我省因醉酒驾驶非机动车被处罚的第一人。

  5月10日下午,临海市永丰镇缸窑村的汪某下班后与朋友在一家小吃店吃饭喝酒,直到晚上10时才结束。散席后,汪某骑着一辆山地自行车从临海城关骑往家里。晚11时10分,汪某骑到永丰镇梅浦村路段时,因酒性发作,他逆行到对向路面,与对向一辆三轮车迎面相撞,结果,汪某本人右脚及骑三轮车的郭大姐头部都受了伤。

  交警赶到现场时,与郭大姐同行的另两人指证汪某酒后骑车,交警来到他身边询问时,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酒气,遂将汪某带到台州医院进行抽血检验。

  经检验鉴定,汪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毫克每毫升,属醉酒骑自行车。

  汪某在检测单上签字认可后,民警却为难了:“如果是机动车,肯定刑事拘留,但醉酒骑行自行车怎么处罚呢?”

  民警赶紧给大队领导汇报了情况,对照交通法有关规定,尽管汪某案发时驾驶的是非机动车,但是醉酒驾驶也是不允许的,应当受到法律惩处。

  5月17日,临海交警大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汪某作出了罚款50元的处罚。这也是我省首次对醉酒驾驶非机动车开出罚单。

  交警部门通过本报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醉酒后,无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要受到法律处罚。

  (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3条第2款第3项”规定,醉酒驾驶、驾驭非机动车的,处50元罚款。)

|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