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世间百态 >

女子持欠条向情夫讨债败诉 为双方开玩笑写下

时间:2011-05-26 09:12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女子张某与有妇之夫王某同居分手后,持20万元欠条起诉要求情夫还款。昨天记者获悉,怀柔法院调查后发现双方并非真实借贷关系,判决驳回张某的起诉。

  张某起诉称,2008年底,她和王某认识并同居。从2009年起,王某多次向她借款,至今累计已有20万元,她起诉要求王某还款,并拿出欠款20万的欠条为证。

  庭审时,王某只承认欠款5000元,拒绝归还其他款项。王某还说,张某起诉的原因是去年他与前妻离婚后,并没有选择与张某结婚,并在今年春节前后中断了与张某的来往。王某解释说,在他与张某交往中,每次吵架后他都会写欠条,一共写了五六张,都是开玩笑写的,两人之间并不存在真正的借贷关系,而且在分手时他给了张某3万元补偿费。

  法官发现,虽然张某提供了欠条,但是因为两人之间的关系远非简单的借贷关系,且欠条是在双方非法同居期间产生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应谨慎认定双方的借贷关系是否成立。因张某对借款资金来源等关键性问题的陈述前后不一,而且也提交不出任何其他证据加以佐证,因而除了王某承认的5000元外,法院判决驳回张某其他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脱离事实的欠条将有可能由于掺杂了感情因素而增加许多麻烦,因此,建议大家在书写欠条、收据等文字证明时一定要据实书写。

  宣判后,双方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 (编辑:SN009)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