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讯 (高新法 记者 郑钰飞) 成都商报记者昨日获悉,高新法院日前对小红窝藏男友并提供钱财帮其藏匿的行为定罪处罚,一审判定其构成窝藏、包庇罪,判处拘役5个月。 2010年12月29日上午,陈俊因盗窃电动自行车被警察挡获,当日21时许,戴着手铐的陈俊趁其在派出所上厕所之机逃跑找到女友小红,小红找来钢锯把手铐锯开,并将其带到老家躲藏。12月30日晚,小俊被巡逻的警察抓获。小红次日到派出所探听案情并自首。高新法院审理后认为,小红构成窝藏、包庇罪,判处拘役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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