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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教师不拆迁遭停职停薪 记者采访被斥违规

时间:2011-06-23 23:51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羊城晚报讯记者林福益报道:21日,一网友在新浪微博上发出一个求救帖子,称安徽蚌埠市五河县教师阮守玉因为不愿签“不平等”拆迁协议,。羊城晚报记者22日向五河县有关当事人及单位核实,证明确有此事。但问及对阮守玉作出此处理意见的依据何在,当地有关部门语焉不详。

  不配合拆迁遭开除

  网友的求救帖子称:“刚接到安徽蚌埠五河县教师阮守玉求救,他109平方米房子,地产商拆迁只给49平方米,现县领导找谈话,今晚不签字,先开除夫妻俩教职。电话中我说不可能,他哭诉:已有先例,依据是蚌埠市纪委文件。会有这文件吗?请安徽媒体同行关注。”接着,又更新微博:“最新消息:阮老师昨晚终于被通知停职了!今天已不准上课,第一天!”。

  22日上午,羊城晚报记者首先拨通了阮守玉的手机,他说自己是五河县双忠庙镇张滩小学一名老师,今年快40岁了,他家涉事的平房是在2003年建成的,位于五河县城玄帝庙居委会蔬菜大队的地界,现在那里因为商业开发需要征地。而他家109平方的房子,拆迁补偿却只答应按49平方米来计算。

  阮守玉说,拆迁方找过他多次,但他对拆迁条件不满意,又担心拿到的补偿买不到房,故迟迟不愿意签字。“20日下午6点多,我们校长打电话口头通知我,说你不签字,局里已经决定停你的职了。我们这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有单位的人不配合(拆迁),严重者可以开除公职。”阮守玉说。

  有关部门语焉不详

  22日下午,羊城晚报记者拨通了张滩小学杨校长的电话,她在电话中表示:“不是开除,是停职停薪。他什么时候签字,就什么时候恢复(职、薪)。”记者追问:“作出这种处理决定的依据是什么?”杨校长表示:“我也不清楚依据,上头要我通知,我就通知,要我做他的工作,我就做工作。其他的我就不问了。”

  随后,记者又拨通了蚌埠市纪委的电话。对方在查看了相关微博上的内容后,明确地说:“我们(蚌埠市纪委)没有这个文件,也从来没有做过这种规定。具体的情况请向五河县有关部门了解。”

  而五河县教育局办公室赵主任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如果作出这种决定,应该是由局党委会作出的。但据我所知,局里到现在还没开过这种党委会。”赵主任还表示,今年县里搞大建设,对待拆迁比较严厉,如果有人对抗拆迁,会有一些处分措施,“但阮守玉老师的事,我没听说过。”

  最后,记者又拨通了五河县委宣传部部长室的固定电话。接电话的男子在听完记者介绍的情况和来意后说:“第一,我没看过你说的那条微博,对情况不了解;第二,我认为这种事情(在五河县)是不可能的。我们县在处理拆迁问题时是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的;第三,你们的跨界采访是违反上头的规定的。”说完便挂掉电话。

| (编辑:SN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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