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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自曝遭捐款摊派 千元工资至少捐五百

时间:2011-06-29 16:51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拿着一千多的工资,被要求捐款不得少于五百元,这帮人这个月要喝西北风咯……”6月27日晚上起,华声论坛、天涯等社区先后转载一条名为《狗血的捐款:广东湛江老师伤不起,一千多工资,捐款不得少于五百》的网帖,再次引发网友对“捐款摊派”做法的质疑。

  ■见习记者 罗浩

  “捐款不少于五百”

  发帖人“jj44004811”自称是湛江市的一名教师,“每个月工资一千多元”,因广东扶贫济困日的到来,被“要求捐款不得少于五百元”。

  网帖中,发帖人“jj44004811”上传了自己保留的短信通知截屏照片。照片为一条短信息:“建议学校教职工‘扶贫济困日’捐款不少于去年的300元,中、高级职称教师可参考公务员标准,正科500元,副处700元。”照片显示,信息发布者为湛江市霞山区教育局办公室的郑康元,信息接收者为湛江市第十小学相关人员。

  网帖发出后,引起大量网友对“捐款摊派”做法的质疑,不少网友直呼自己也遇到过类似情况。

  网友“梦话的笑容”调侃,“郭美美的身世还没弄清楚,湛江又要发动‘扶贫济困日’捐款了,伤不起啊!”

  近日,微博上有不少湛江网友自曝“被捐款”的事情。网友“我是小菜MiKO”爆料,“湛江市二十一中高三学生被要求捐款10元才可拿毕业证”;网友“兔狗狗9331”称自己小孩就读湛江市第九小学,“学校短信要求小孩至少捐款30元”;网友“高三学生_权观吴”留言,“湛江师范学院附中要求凡是学生干部、团干部、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学生最低捐五元;团员最低三元。”

  回应:捐款是自愿的

  记者就网帖内容与湛江市第十小学取得联系。该校负责人一开始表示不了解,随后又称捐款“系老师自愿,捐多少就是多少,没有要求。”霞山区教育局工作人员承认郑康元为教育局工作人员,但对教师“被捐款”事件避而不谈,不停称“这事你问政府去”,随后挂断电话。

  随着网友爆料的不断增加,湛江市越来越多学校卷入“被捐款”事件。记者就此事对湛江市教育局进行采访。湛江市教育局工作人员称“捐款是为了广东‘扶贫济困日’捐款活动,市里建议普通干部捐款100元,副科级干部捐款200元,正科级干部捐款300元,对学生建议‘一元捐’”。该工作人员同时强调,“所有这些都只是建议,捐款是自愿的,下面学校的情况我们还不了解。”

  一地鸡毛的“被捐款”谁来澄清?

  网友举报,官方否认,湛江被捐款事件的真相暂时成了一地鸡毛。在此,笔者只有斗胆推测一下,先申明“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为应对媒体和民众的可能发难,某些官员发扬了“学习精神”,总结“前人得失”,形成了一套体系。比如从网友给出的图片来看,湛江教师接到的捐款通知并非正式的文件通知,而且使用了“建议”这样的字眼。作为了解世故的教师,显然知道上欲何为;但官方却可以解释为“决定权仍在教师”。也许,正式捐款时还会有“自愿捐款确认书”之类的,这样就更是无可反驳了。 

  如果有关部门不介入调查,我们唯有拭目以待,看闹剧如何上演了!  ■杨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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