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世间百态 >

夫妻3年内在同一路口被撞身亡

时间:2011-06-29 16:51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近日,在吴江同里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女子被撞身亡。警方调查发现,该女子的丈夫在3年前因车祸死亡,而两起事故竟然是同一路口。

  6月25日17点15分,在同里境内的苏同黎公路银杏村段,一辆大客车与一骑电动车妇女相撞,被撞妇女当场死亡。执勤交警从现场监控看到:事故现场位于苏同黎公路银杏村路口,盛泽某公司一辆接送苏州工业园区分公司员工下班的大客车沿苏同黎公路由北往南行经该路口时,下班回家的该村女子张某骑电动车由东往西过马路,司机发现后按喇叭,该女子到达中心隔离带时停了一下,司机以为她会等他过去,没想到当车行近路口时,该女子又启动了车辆,由于双方在让行过程中出现了失误,导致大客车头正前方直接撞上了电动车右侧,大客车的惯性作用加上雨天路滑把电动车推出了40多米,造成女子当场身亡。

  村民还反映了一个让民警意想不到的事情。原来,被撞身亡的女子张某,今年57岁,就住在公路西侧的村庄,而她的丈夫在三年前也是在这个路口出车祸当场死亡的。

  警方提醒,《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路口和人行横道时要减速漫行,注意避让其他车辆和让行人先行;非机动车横过机动车道时要下车推行,向来车方向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稿源:现代快报)
(作者:陈泓江 吕勤荣)

|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