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世间百态 >

男子携带食用油坐公交车谎称是炸弹

时间:2011-07-07 12:37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晨报记者 王亦菲 实习生 梅轲

  昨天下午3时,西藏中路上车来人往,十分嘈杂,但在西藏中路、北京东路公交车站台候车的乘客井然有序。突然一男子大呼:“是炸弹!”喊声吓着了一群候车乘客。经警方调查,初步判断该男子手中拎的是食用油,“炸弹”纯属胡说。

  昨天下午3时许,一年轻男子领着两桶装着黄橙橙液体的瓶子,大摇大摆地准备上车。司机看到不明液体,立刻警觉地询问男子:“手上拎的是什么?”不料,男子语出惊人:“是炸弹!”

  司机听了一愣,随后马上拨打了110。据车站附近工作的清洁工表示,一些附近正在候车的乘客听到后,马上害怕地跑开了,有些胆大的乘客则在不远处观望着。“这个男的看上去20多岁,精神挺正常的。”

  几分钟内,属地派出所民警、交警、特警等多个警种都赶到了现场。该男子似乎意识到自己闯了大祸,一见到民警,马上坦白。“自己手中拎的是食用油,身上也没有炸弹”。

  警方马上对男子进行了全身检查,并对其手持的液体进行了检查。“瓶身上有标签显示为食用油。”目前,警方正在对该瓶装液体进行抽检、分析。

  警方表示,该男子谎称有“炸弹”的原因还需进一步调查,目前该男子已被警方带走接受调查。

| (编辑:SN056)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