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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会计截扣5.12地震灾害灾民补助费被判刑

时间:2011-07-07 12:37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正义网陕西7月7日电(通讯员 刘培莹)身为依法从事公务人员,在协助人民政府向村民发放救灾资金过程中,竟然贪污村民救灾款,直接影响了灾民的生活,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近日,范某被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现年47岁的范某系宝鸡市陈仓区凤阁岭镇鸭下岭村村民。2004年4月份至2010年9月担任陈仓区凤阁岭镇鸭下岭村村委会会计。 

  2008年6月至2009年1月,时任凤阁岭镇鸭下岭村会计的范某在协助宝鸡市陈仓区凤阁岭镇人民政府发放5.12地震灾害灾民生活补助费和灾后房屋维修补助资金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截扣灾民生活补助费、灾后房屋维修补助资金11160元据为己有。案发后,已将赃款全部退还各灾民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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