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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男孩为救落水同伴身亡

时间:2011-07-08 08:38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出事的水坑深浅不一 出事的水坑深浅不一

柴富礼称,孩子溺亡后,当地才在水坑边竖起警示牌 柴富礼称,孩子溺亡后,当地才在水坑边竖起警示牌

  “我的孙子啊,你为何就这样丢下奶奶走了……”烈日下,70多岁的陈春花站在苏州相城区望亭镇新埂村新修的道路边,望着眼前的水坑悲恸不已。因为6月23日晚,她14岁的孙子柴仕伦在这个水坑溺亡。陈春花及其家人称,孩子是为了救落水的玩伴小雨才遭遇不幸的。被救女孩小雨的父亲也印证了这个说法,“要不是柴仕伦,小雨肯定没命了。”

  事发后,柴仕伦的家人认为,孩子是救人而死,应该算见义勇为。记者了解到,申报见义勇为的材料目前已经递交。

  此外,柴仕伦的家人还在向道路施工方讨说法,认为施工取土形成水坑,就此留下了安全隐患。负责此项工程的相城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交通工程部相关人员却否认了挖坑一事,并表示这个坑可能是鱼塘。

  □见习记者 李铮

  快报记者 何洁 陈泓江

  新闻事件

  路边大水坑

  吞了14岁少年

  前天傍晚,溺水男孩柴仕伦的两个姑姑柴玉晴和柴玉芳来到快报。“他至今仍躺在殡仪馆里。”提起自己年仅14岁的侄子,柴玉晴顿时眼眶红了。事发的6月23日晚,柴玉晴还在新疆乌鲁木齐,第二天一早赶紧坐飞机赶到了苏州。柴玉晴给记者提供了一份书面材料,大致描述了事情经过:6月23日晚,新建道路人行道边有一个积水坑,坑深3米左右,女孩小雨不慎落入坑里,柴仕伦为救同伴溺水身亡。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柴仕伦的落水地。落水地位于相城区望亭镇新埂村村委会东边,一条新建的南北向道路尚未通车,道路西侧紧邻人行道处有一个水坑,长约百米,宽10多米。据柴玉芳回忆,这条路是去年3月开始修建的,今年3月左右大致完工。“当时这里可能是被挖掘取土用作存放石灰。”

  在阳光的照射下,水坑显现的颜色深浅不一。浅的地方10多厘米,可以看到水底的碎砖石,深处则是黑洞洞的不见底。水坑南部是浅水区,有段尚未完工的人行道,边上露出一束用来铺设线路的黑色塑料管。

  水坑北首有处深水区,一旁的人行道上遗留着一双白色袜子。“应该是我小孩的。”柴仕伦的父亲柴富礼说,自己早已离异,在苏州市区打工。柴仕伦由奶奶陈春花和姑姑柴玉芳照料。孩子出事当晚12点,他才得知消息并连夜赶到家,但尸体已被送到相城区殡仪馆。

  柴仕伦的奶奶陈春花今年70多岁,在亲属的搀扶下也来到现场,但一见到水坑她又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我的孙子啊,你为何就这样丢下奶奶走了……”柴富礼说,“她一直睡床上起不来,出事后第3天还去医院挂了水。”

  勇救同伴,算见义勇为吗?

  柴富礼租住的房子,位于新建道路东面的一栋居民楼后。狭小的房间内放着3张小床和一张小木桌。柴富礼表示,自己的孩子是为了救同伴而身亡的。而被救女孩小雨的父亲也表示,要不是柴仕伦,小雨肯定没命了。

  死者家人:为救同伴

  柴富礼说,柴仕伦有个朋友叫小雨,和柴仕伦在一个学校上过学,上学期转了学。6月23日上午,小雨来找柴仕伦玩。“当晚9点钟,两孩子嫌太热了,告诉我母亲说出去到桥边乘凉。”陈春花也回忆说,当晚9点半左右,满身是水的小雨跑到家门口,告诉她柴仕伦在桥头落水。“我跑到桥头,发现孙子已被救起躺在人行道上,随后我跟好心人把他送到望亭镇卫生院抢救,但溺水时间太长了……”

  柴富礼说,柴仕伦不会水,从来不下深水玩耍。柴富礼表示,小雨当时在派出所录口供时回忆,她本和柴仕伦一起下水洗澡,一个在池塘南端一个在北端,不料她一下跌入深水区。柴仕伦跑过来,站在岸边拉她的手,但两次都没拉到。随后柴仕伦跳入水中,用力把小雨向上推。“小雨说她被推上岸后一回头,就见不到我孩子了。”

  柴玉晴说,柴仕伦去年6月刚刚转学到苏州,就读于高新区东渚晨光学校。“过了这学期,就要上初二了。”记者看到了柴仕伦的成绩单和一张奖状,奖状上写着柴仕伦在“2010—2011第二学期总体成绩班级第一名”。家属说,成绩单和奖状都是同学帮忙带回来的,但柴仕伦再也看不到了。

  获救者家人:多亏有他

  昨天中午,记者找到小雨家。小雨家位于相城区北桥镇第三砖瓦厂一处棚户区,一间10平方米不到的房子里住着五口人,此时小雨正在外玩耍,姐姐出去两次都没找到。

  小雨的父亲王兴有在砖瓦厂打工,每月赚2000多元。王兴有说,他们家有4个女孩,最小的小雨今年14岁。“小雨从来不会撒谎。”王兴有说,6月23日当晚,派出所用车将小雨送回家中,“孩子说当晚和柴仕伦到路边玩,小雨下去洗澡的时候落水了,柴仕伦救了她但没有上来。”

  王兴有表示,事发前,小雨和姐妹发生了争吵,被他说了几句便负气出走。临走的时候,小雨曾和隔壁的孩子说去找同学。“事发时小雨已经两天没回家了,我一直没找到还报了警。”王兴有称,事发后他也去现场看过。据他猜测,小雨在岸边涮脚,站的地方泥巴塌陷后落水,要不是柴仕伦小雨肯定没命了。他能理解柴仕伦一家的痛苦,自己也很不舒服。他曾给柴富礼打过电话,等柴富礼一家人心情稍微稳定了再去看望对方。

  见义勇为申报材料已经递交

  柴富礼和姐姐称,柴仕伦是救人而死,应该算见义勇为。

  望亭镇司法所的钱所长原本打算带记者共同前往当地派出所查看笔录,但遭到派出所的拒绝,派出所领导称,笔录并不能随意查看。随后,记者通过其他途径获悉:事发当晚,柴仕伦和小雨商量好一起游泳,小雨落水呼救,柴仕伦前去搭救不幸溺水身亡。“申报见义勇为的材料已经递交了,不知道能否批下来。”知情者说。

  苏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柴仕伦这种情况有可能成功申报为“见义勇为”,关键要看群众提供的证据以及被救者提供的证据等。材料提交后,由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进行第一道把关。“见义勇为基金会会抓紧核查此事,由理事会研究确定,申报成功可按一定标准给予奖励。”

  孩子之死,到底谁该负责?

  不管柴仕伦救同伴一事算不算见义勇为,但孩子的去世,已经是摆在眼前的事实。为什么路边会出现一个大水坑?为什么出事前没有防护措施,出事后才竖警示牌?赔偿事宜到底应该如何解决?柴仕伦家人这一连串的问号,直接指向了此事另一个焦点——悲剧到底应该由谁来负责?

  夺命水坑究竟是谁挖的

  项目方:未在路边挖坑,不知有人溺亡

  据柴玉芳回忆,这条路在今年3月左右大致完工。周边村民表示,这里曾是块平地,后来挖土机挖成这样,再也没有弄平。

  昨天下午,记者从相城区交通局了解到,新埂村旁新建道路项目由相城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交通工程部负责。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路是硕放机场连接线,目前还未完全完工。对于挖坑取土一事,他并不是很清楚,“因为现场承包给了施工方。”

  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确实存在挖坑情况,施工单位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工程部周经理则否认此事,“土都是外面买来的。”他告诉记者,项目共有两个施工方,分别来自安徽和江苏。他并不清楚柴仕伦溺水身亡一事,也没有接到相关反映。不过周经理称,坑可能是镇里留下的鱼塘,具体情况还待看过现场才能确定。

  为何事后才竖警示牌

  解释:之前坑里没水就没做防护措施

  柴仕伦的家属表示,事发时水坑边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及警示牌,可昨天记者却发现,水坑中部岸边人行道已经竖了块警示牌,上书“水深危险,严禁游泳”。“我小孩出事第二天上午,这个木牌子才竖起来。”柴仕伦的父亲柴富礼说。一名新埂村村民证实了柴富礼的说法,“村里的人都知道,之前没有牌子。”

  随后,记者从望亭镇镇政府了解到,柴仕伦溺水身亡后,镇里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政法委员许建初负责。许建初解释说,之前坑里并没有积水,由于黄梅天连续下雨,水面才不断扩大,“没有水的时候是不做警示牌的。”

  “每到夏天,孩子溺亡的事情就特别多,而且大部分孩子都是外来打工者家的。”许建初认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不能只靠政府,家长和学校也起着重要作用。“政府不可能派人看管每一个池塘,我们只能在出事后积极配合解决问题。”

  赔偿事宜现在如何解决

  现状:镇里答应救助两万,家属要求100万

  对于柴仕伦的死,柴玉晴希望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赔偿。对此,望亭镇新埂村村委会钱副主任表示,原来施工时是有网围的,“路通了就不好说了。”

  许建初也表示,事发第二天,镇里便开始处理此事,柴家认为政府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提出了包括死亡费48万、精神损失费12万、丧葬费12万、路费8万、误工费16万等共计100万的赔偿。

  许建初称,考虑到柴家的家庭经济,镇里将给予两万左右的社会救助费。如果柴家坚持索要赔偿,需要经过法律途径。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严国亚则认为,若水坑不在道路规划的范围,即使像柴家所称那样是施工方挖掘形成的,也难以从法律上追究施工方的赔偿责任。不过,如果水坑是在道路建设的规划范围内,柴家人可以通过诉讼追究法律责任,施工方要给予赔偿。“赔偿包括死亡抚恤金、精神损失费等,一般在数十万元。”

| (编辑:SN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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