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世间百态 >

女工上班口渴误喝天那水中毒(图)

时间:2011-07-11 09:15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虚弱的李女士躺在病床上,工友刘女士在照顾她。 虚弱的李女士躺在病床上,工友刘女士在照顾她。

  深圳晚报记者陆颖摄影报道 7月6日下午,正在上班的李女士,由于口渴随手拿起身旁工作台上的一个饮料瓶就喝,没想到里面装的竟然是有腐蚀性的剧毒危险品天那水,刚喝完就口吐白沫晕 倒在地。幸运的是由于抢救及时,李女士目前已脱离生命危险。昨日,记者在南湾人民医院见到病情基本稳定的李女士,据了解,厂方垫付的医药费早已用完。

  绿茶瓶中竟然装着天那水

  45 岁的李女士是龙岗南湾街道南岭玩具城的一名普工,平时在车间里负责喷漆工作,“我当时很热很渴,刚好旁边工作台上有瓶绿茶。”让李女士意想不到的是那绿茶 瓶中装着的,竟然是自己工作中要用到的危险化学品天那水。当时是下午3时30分,口干舌燥的李女士随手拿起那饮料瓶,拧开瓶盖就一口喝了下去。

  李女士当即感觉喉咙和肚子像烧起来了一样,痛苦不已的她昏倒在地,失去了意识。工厂管理人员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开车将李女士送往医院急救。

  医生:不排除有后遗症

  在南湾人民医院李女士的病历上,记载着她被送往医院后,进行了急诊催吐、解毒等治疗处理。在一旁陪护李女士的是其丈夫彭先生。他说:“她现在头晕,浑身不舒服。工厂一直没人来,医生催着我预交费用,他们给的2700多元已经用完了,现在医疗费已经欠了100多元。”

  医院贺医生告诉记者,李女士必须留院观察治疗,因为天那水剧毒,误食后会对李女士的胃、肝、肾和神经系统造成损伤,“从长远来看,不能排除有后遗症的可能。”

  “厂里让我过来照顾她,虽然都在厂里上班,但之前我们不认识。”这几天一直在病房里照顾李女士的刘女士告诉记者。李女士入院后,工厂领导临时通知她到医院照看李女士,这几天她一直24小时守护在病房里,工厂方面承诺按照加班薪酬标准来给她报酬。

  “平时天那水都是装在铁箱子里,一般是拿来调油漆用,基本上每天都会用到。不过厂里是不允许员工私自把天那水装进其他瓶子里的。”刘女士称,她和李女士想不明白的是,谁会把天那水装在饮料瓶子里?

  “我 们夫妻俩都在深圳打工,手头没什么积蓄,现在一时拿不出钱来看病。”彭先生说,厂方负责人一直没给自己任何联系方式,而工厂人事部负责人留给刘女士的手机 号码现在已经打不通了,“我打过去说是号码已经过期。现在医疗费不够了,他们也不管一下,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律师:应当属于工伤

  就李女士误喝天那水事件,广东生龙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中亮表示,工伤认定遵循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如果企业无证据证实员工误服天那水有自杀等主观故意情况,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造成了伤害,自然应当属于工伤。

  其次,天那水是有腐蚀性的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在包装和使用上有严格要求,不能够简单用饮料瓶分装。工厂方面在管理中存在安全隐患,属于存在过错,没有对员工尽到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

|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