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秋实)王先生怀疑妻子有外遇,想查看妻子手机上的信息和通话记录,在争抢手机过程中,王先生一时情急咬断妻子手指。昨天记者获悉,鉴于已得到妻子原谅,房山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从轻判处王先生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王先生与妻子李女士在同一个单位上班,两人在工作过程中日久生情,10年前结为夫妻。婚后双方感情很好,并生育一女儿。但4个月前,两人因为琐事争吵,李女士搬回了娘家居住。王先生说,两人吵架的原因是妻子有了外遇,经常夜不归宿,为此他多次找妻子理论这事。今年春季的一天,王先生跟踪妻子到一家网吧,见妻子与别人聊天正欢,就冲进去看看对方是什么身份。但妻子眼疾手快,迅速把电脑关掉。于是王先生欲抢妻子的手机看短信和通话记录,妻子不同意并用手抓他,两人撕扯中,王先生咬断了妻子的半截手指。经法医鉴定,李女士的受损伤程度为轻伤。 事发后,检方以故意伤害罪将王先生起诉到房山法院。“我并不想伤害她,还想跟她好好过日子,我们还有一个8岁的女儿呢。”在庭审中,王先生痛哭流涕,后悔不已。咬伤妻子后,王先生主动承担了妻子治疗的医药费,并与妻子达成调解协议,支付15000元的赔偿。妻子也出具了谅解书,希望法庭从宽处理。法院认为,王先生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王先生认罪态度好,且此案由婚姻家庭矛盾引起,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已经得到赔偿,并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法庭因此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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