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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介绍女友卖淫后未获嫖资报警

时间:2011-07-25 08:55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深圳晚报记者孙中春 通讯员黄广飞报道 近日,在坪山新区发生了这样一场闹剧:一位利欲熏心的男人多次介绍女友向其老乡卖淫,收受嫖资,而其女友因不想把卖淫款分给男友,谎称没收到钱;男友索财未果,竟然自作聪明,拉着女友、老乡到公安机关报警,声称老乡强奸其女友,谎言被警方识破后,该两男一女全部落网。

  7月19日,坪山公安分局坑梓派出所接江某报案,称其女友李某被其老乡刘某强奸了。接报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调查后发现,李某不但没遭受强奸,江某更是三次介绍李某与刘某 发生性关系以获取钱财。因第三次没有拿到钱,遂向派出所报警。据江某讲述,他与李某自5月来深后,一直无业,靠向其他老乡借钱度日。7月2日,江某和李某 到坑梓一家工厂找工作未果,遇到了一位刘姓的老乡,刘某邀其到自家玩。闲聊之余,江某开玩笑问刘某是否要老婆,要就把李某“送”给他,每次给三五十元人民币就好了。刘某与李某都同意,最终以30元人民币“成交”。

  7月19日下午4点,因无生活来源,江某再次打电话向刘某借钱未果。于是江某就带着李某到刘某的住处,介绍他们发生性关系以获取30元的“报酬”,江某先自行回家。事后,李某回家后对江某说刘某没有给她“报酬”,随后两人就到刘某住处理论,刘某拒不肯再给钱,江某就拉着李某、刘某到坑梓派出所报警,称李某被刘某强奸。

  目前,犯罪嫌疑人江某因涉嫌介绍卖淫,被坪山警方刑事拘留,违法行为人李某被处以收容教育六个月,刘某因嫖娼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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