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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向公安局送鸭梨续:公车私用警察被责令付费

时间:2011-07-29 09:15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昨日区伯(右一)获得广州市公安局关于举报公车私用的答复。 巢晓 向伟健 摄 昨日区伯(右一)获得广州市公安局关于举报公车私用的答复。 巢晓 向伟健 摄

  信息时报讯 (见习记者 高化艳  记者 钟俊峰) 今年4月7日的区伯,称一直未获正式答复。昨日,市公安局纪委答复区伯称,对当事警察进行了戒勉谈话和“警告”处理,责令其按出租车收费标准缴纳公车私用里程行驶费。

来源:安徽电视台《超级新闻场》

  区伯称对处理结果满意,但过程仅打40分,“因为赵副书记在答复我的时候还用食指指着我,态度很严厉”。

  当事警察档案留底“警告”

  区伯告诉记者,7月27日公安局信访办曹主任给他打电话,告诉他28日来到公安局信访办,可以给他答复公车私用的处理结果。昨日上午10时,区伯来到公安局信访办,警方不允许媒体进入,只是让区伯一个人进了信访一室,然后就关上了门。

  半个小时后区伯走出了信访一室,并告诉记者,公安局纪委一位姓赵的副书记答复了他处理结果:对公车私用当事警察进行了戒勉谈话,并对该警察进行了在档案内留底的“警告”处分。

  对答复过程仅打40分

  区伯表示,对当事警察的具体处理结果比较满意,但他很遗憾的是还不知道那名警察的具体姓名。对警方的答复,区伯说:“我给这次的答复过程打40分,因为赵副书记在答复我的时候还用食指指着我,态度很严厉。”同时,区伯称,赵副书记对他说,之前媒体报道的在区伯举报公车私用之后,纪委工作人员去区伯家里道歉不是事实,并没有去道歉,只是去了解情况。

  区伯说他关注公车私用和申请公布对公车私用警察处理结果的目的不是为了整这个警察,他和这名警察之前不认识,也没有任何私人的恩怨。“我只是希望公安局对公车私用监管到位,有明确的处理办法”。

  市公安局通报:责令当事民警缴行驶费

  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华高 通讯员 龚宣)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昨向媒体通报:昨天上午,广州市公安局纪委领导就市公安局装备财务处民警严某公车私用被市民投诉一事约见当事人区少坤,再次进行情况通报。

  市公安局纪委负责人表示:市公安局高度重视4月8日民警公车私用事件的处理,接到市民区某投诉后,迅速组织纪检、督察、装财等部门联合开展相关调查工作并对事件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于4月11日主动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了查处民警公车私用的情况及相关处理意见。随后,市纪委也于4月13日向区某通报了情况。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一直以来,广州警方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批评、监督,认真整改存在缺点问题;并且始终坚持从严治警,公安队伍里无论是谁触犯警纪、政纪、法纪,都将严格依规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事件发生后,市公安局已按照规定对公车私用的民警严某作出严肃处理:责令严某作出深刻检讨,按照出租车收费标准缴纳公车私用里程行驶费,依照公安机关警务管理措施给予诫勉谈话教育。省、市两级公安机关对此事也已进行通报。

  事件回顾

  一句“公车私用何时了”换来辱骂

  今年4月7日,区伯在海珠区南园大街的菜市场买菜时,经过附近的公安宿舍,发现一名警察“公车私用”接送孩子,于是感叹“公车私用何时了”,随后被对方辱骂,备受委屈的区伯向市纪委打电话举报。由于没用获知该事件处理结果,他于三个月后的7月7日来到公安局提交书信并送了个“大鸭梨”(寓意“压力”)给警方,希望公安局能向他和媒体公布处理结果,并披露当事警察的姓名。当时,公安局信访办表示15个工作日给予答复。昨日,正是区伯送鸭梨的第15个工作日。

| (编辑:SN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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