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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户公用楼道私装防盗门被勒令拆除仍屡拆屡装

时间:2011-08-22 11:00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昨天上午,记者接到南京市民朱女士的投诉称,她住在鼓楼望江新寓2幢的5楼,楼上住户在通往6楼的公用楼梯通道处私自安装了防盗门,影响他们的生活,法院判处6楼住户拆除防盗门,恢复原样。然而,户主却是拆了装,装上又拆,现如今又重新装上了。朱女士说,这种做法不仅影响了她及邻居的正常生活,更是将法律当儿戏。  实习生 苏中杰

  本报记者 梅建明 文/摄

  因为一道铁门

  楼上楼下住户三次对簿公堂

  昨天,记者赶往位于江东路附近的望江新寓小区,在小区2幢的一个单元,记者拾级而上,到了6楼的公用楼梯通道上时,前方被钢筋制成的防盗门给挡住了。这处人工安装的防盗门,只将楼道灯开关露在外面。

  记者找到502室的户主朱女士,她告诉记者,楼上邻居装的这个防盗门有相当长一段时间了,这完全是他们私自在公用楼道处安装所谓的防盗门,影响了楼下住户的正常生活。

  记者看到,这处防盗门似乎并没有影响到楼下住户的出行,或者楼下居民的家里防盗。但朱女士认为,楼上的一户居民不跟他们打个招呼,就把这防盗门给装上了,每次夜里上下班,对方回家上楼时,打开铁门关上铁门,都是“咣”的一声巨响,把铁门锁上。因为楼道本来就窄,那种声音在夜里听起来就特别响,楼下居民每天都在这种噪声下生活。

  朱女士还告诉记者,平时小区内不出事还好,万一楼下发生火灾什么的,楼上的住户连跑的地方都没有,唯一的一条通往楼顶的楼梯通道被封死了,这也是一道安全隐患。“这楼道是公共的,你私自把它封起来,据为己有,肯定是不符合法律的。”朱女士说,她曾和同楼层的邻居想找到安装防盗门的户主心平气和谈一谈,看是否能接受他们的建议,把这防盗门拆了,但是楼上的户主根本不给和谈的机会,一见面就争吵不休,甚至还声称“有本事你们去法院告我”,最终,每次想和谈都是不欢而散。

  为了争这一口气,原本应该成为和睦邻居的五楼朱女士家和楼上的安装防盗门的户主矛盾就产生了,她联系邻居将601室与602室住户告上了法庭。两层楼的邻居在法庭上相见,甚是让人感概。

  朱女士告诉记者,2010年6月28日,鼓楼区法院调解,调解的结果是让6楼户主将防盗门、门框及其支架当天拆除,不再安装。当时大家都同意这种调解,并在调解协议书上面签字盖章。当天,6楼住户确实将楼梯道的防盗门拆除,可是第二天,令朱女士气愤的是,对方竟然又将防盗门装了上去。

  无奈之下,朱女士又再次上诉到鼓楼区法院。2011年1月5日鼓楼法院公开审理这次防盗门纠纷,法院判决6楼居民在3日内拆除防盗门、门框及支架。但6楼住户不满判决,上诉至南京市中级法院。2011年3月30日南京中院公开审理此次民事纠纷,结果是维持原判。

  装了拆拆了装

  究竟谁是真正的装门人成了谜

  朱女士称,她6月8日到鼓楼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8月1日法院电话联系到户主要强制拆除楼道内的防盗门,这户居民才将楼道的防盗门拆除。没想到,防盗门拆完一个星期不到,对方又将防盗门装上。而当法院再次询问时,户主竟称门不是他们装的。对此,法院工作人员也颇为恼火,只要执法人员去了,门就被拆下来,可是执法人员刚走没几天,门就被装上。就这样,防盗门拆了装,装了又被拆。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六楼两家住户中的602室。这户居民告诉记者,以前6楼楼道的防盗门是两家一起安装的,当时是觉得6楼是顶楼,再加上小区偶尔有盗窃案发生,两家对门而居的邻居一商量,决定在6楼楼道内安装防盗门。

  602室的主人说,隔壁601室住户和501室住户是老邻居,安装防盗门之前自己家和601室一起,找楼下两家住户商量了,当时502室没人在家,但501室的住户同意了。当时觉得又不是什么太大的事,装上之后就没去告诉502室住户,估计他们不会反对,毕竟是顶楼。可没想到,因为防盗门的事情,导致两家关系势同水火,互不相容。

  这户居民称,以前防盗门是他们家和601室一起安装的,后来法院介入后,他们就把防盗门拆掉,楼道防盗门被拆完之后,是601室的户主再次装上的。“601室的住户不在南京工作,一年前就从这里搬出去了,但是室内的家用设备担心被盗,所以就再次将防盗门装上。”602室的主人说。

  对此,楼下的朱女士告诉记者,601室的住户在几年前就搬走了,房子都已经空置很久了,他们根本不可能回来重新装防盗门。“现在,602室住户将责任推到601室这个‘空户头’上,让其成替罪羔羊,明显在推卸责任。”朱女士说。随后,记者试图联系601室住户,但由于该户搬出时间较长,和周围邻居没有任何联系,最终未能找到601室户主。

  拆装“拉锯战”,逼问执行力

  俗话说“邻居好,赛金宝”,而南京望江新寓小区的这几户人家,却因为一道防盗门而三次对簿公堂。这道防盗门防的是盗伤的却是邻里情,而更让人觉得尴尬的是,拆除防盗门却打起了“拉锯战”。结果,官司是赢了,但那道防盗门却依然坚守“岗位”,这让受到影响的住户气愤不已,也让法院的执行人员感到非常恼火。不过,话说回来,碰到这样的“拉锯战”,无疑在考验法院的执行力。而对这样的城市“民事冲突”越早有效执行,越能化解矛盾,进而体现法律的威严与正义。

| (编辑:SN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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