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 (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邹文) 因与家人发生矛盾,威胁要把全家人杀掉,要把房子炸掉,其哥哥感到害怕就跑到派出所举报弟弟在家私藏炸药。近日,云南省建水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经过公开开庭审理后,以犯有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被告人毛洪光有期徒刑十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二0一0年十二月三日十八时许被告人毛洪光与家人发生争吵,并称要把全家人杀掉,要把房子炸掉,其哥哥感到害怕就跑去来公安机关报案。 建水县公安局官厅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后,在被告人毛洪光家二楼楼梯口处查获炸药可疑物一箱和火线一圈。经鉴定,查获的可疑物为硝铵炸药,重二十四公斤,火线长30.5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毛洪光无视国家法律,在居民区非法储存爆炸物达二十四公斤,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毛洪光在庭审过程中尚能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根据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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