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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女子色诱的哥连杀3人二审死刑改无期

时间:2011-09-09 09:22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台湾女子色诱的哥连杀3人二审死刑改无期 台湾女子色诱的哥连杀3人二审死刑改无期

  中新网9月9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前年底随机拦车勾搭7名出租车运将,色诱上旅馆开房间洗鸳鸯浴,再以安眠药水掺入酒中迷昏劫财,导致3名运将昏睡浴缸溺毙,她原本一、二审都被判死刑,但高院更一审认定,她单纯为劫财而下药,没有故意杀人犯意,且无证据显示她知道害死人后仍再犯,依强盗致死罪判她3个无期徒刑,免于一死。本案仍可上诉。

  江云卿原一审被判3个死刑,二审改判2个无期徒刑、1个死刑,昨更一审却大逆转改判3个无期徒刑。受害死者林衍助家人不满说:“没办法接受!”并指林妻至今无法走出丈夫被害死的阴霾,每次开庭都到法院旁听,“法官应判死刑,才足以弥补江云卿罪孽!”

  现年40岁的江云卿早在14年前,因先后对7人迷昏后洗劫财物,被判刑10年,4年前才获假释出狱。

  江云卿前年底又开始重施故伎,在台北及桃园地区,锁定出租车运将犯案,随机招拦出租车,一上车就跟运将表示要包车到处玩,请运将伴游,她虽身高不到150公分,相貌平庸、脸上长满痘痘,但一路攀谈且轻声细语施展媚功,破除运将心防后,更提议到汽车旅馆喝酒、休息。

  进房间后,江云卿趁被害人抽烟、倒茶等机会,将事先备妥的安眠药水加到酒里,等被害人喝下迷魂酒,再骗被害人脱光、洗鸳鸯浴,待药效发作就洗劫财物。总计3个多月内共7名运将受害,其中林某、王某、韩某在她甜言蜜语哄骗下,躺在浴缸昏迷溺毙,事后被旅馆打扫人员发现。

  江云卿落网后坦承所有犯行,但坚称不知有人因此溺毙,且没想到会害死人。但法院认定她明知昏睡在浴缸极可能溺毙,却未关闭水龙头,也没拔掉水塞,显有杀人意图,依本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强盗故意杀人罪判她3个死刑。

  江云卿不愿上诉,所以四起没有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犯行,被依强盗等罪判处12年徒刑定谳,3起死刑案则被法官依职权一路上诉。

  二审今年初认定,只有中学学历的江云卿是个迷魂盗惯犯,因财迷心窍,劫财后急着离开,疏忽未关闭浴缸水龙头,任由被害人溺毙,虽没证据显示她有杀人故意,但仍有不确定杀人故意,触犯刑责较轻的强盗致死罪,该罪可处10年以上、无期徒刑或死刑,而她连续犯案害死3条人命,恶性重大,因此判她1个死刑、2个无期徒刑。

  案件上诉后,更一审认为,虽然客观上江云卿应知道昏睡在浴缸可能溺水,但她在短时间内为了抢钱多次犯案,没有证据显示她知道先前已经有被害人死亡,因此仍认定她没有故意杀人犯意,依强盗致死罪,判她3个无期徒刑。

  律师庄秀铭抨击:“报纸当时都有登命案,她仍继续犯案,应判死刑。”律师林智群也认为:“强如果只是单一个案,认定盗犯‘不小心’造成被害人死亡,所以只用强盗致死罪判刑,也许有点道理,但连续死了3个人,就有点牵强了。”律师侯冠全则认为:“如果江云卿下药目的只是在强盗,没预期被害人会死,事后也不知道有人死了,合议庭的见解就还算合理。”

  江云卿昨未出庭听判,但她历审时一心求死,多次请求法院“判我死刑,让我快去执行,我不要再上诉了!”

  在高雄开出租车的侯志达认为,“一条命哪里赔得起三条无辜性命?还让她留活口,不合理啦!”但新北市张姓运将认为,杀人对江云卿没任何好处,她应该只想谋财,没有害命用意。

  江云卿案历审判刑理由

  ★一审:判3个死刑

  明知3被害人昏迷在浴缸内很可能溺死,却残忍漠视,导致3人死亡,恶行重大、心态冷酷,触犯3项强盗故意杀人罪

  ★二审:判2个无期徒刑、1个死刑

  明知3被害人昏迷在浴缸内很可能溺死,却疏忽未注意,直接离开旅馆房间,导致3人死亡,且连续犯案,触犯强盗致死罪

  ★更一审:判3个无期徒刑

  虽明知3被害人昏迷在浴缸内很可能溺死,但证据显示江云卿只想强盗劫财,不知该手法先前已致被害人死亡,触犯强盗致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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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SN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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