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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未成年人抢4.5元被判刑

时间:2011-09-13 10:04来源:新安晚报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本报讯   3名未成年人为了找钱上网,竟然合伙抢走一名高中生的手机和4.5元硬币,其结果是构成了刑事犯罪。近日,包河刑警二队抓获了这个抢劫团伙。    5月18日晚上9点多,家住包河区常青镇的高中生小孙从网吧出来准备回家,不料3个年龄相仿的未成年人从网吧里追了上来,将小孙拦下。随后,小孙被3人威逼来到僻静地方,3人又勒令小孙交出身上所有钱,小孙搜遍了全身,只找到4.5元。

  “你的手机给我用一下。”嫌小孙身上的钱少,3人又动了歪主意。其中一人夺过小孙的手机,就打了一个电话。随后,该男子又质问小孙:“你的手机可以给我吗?”同时还给了小孙一拳头。3人抢走手机和4.5元现金后,才不情愿地放小孙离开。

  随后,小孙向包河刑警二队报警,办案民警根据小孙提供的线索,得知3人经常在小朱岗附近的黑网吧出入。于是民警在这附近通宵蹲点守候,最终将三人擒获。3名涉嫌抢劫的男子,都是十五六岁的未成年人,其中两名嫌疑人为合肥人,一名是亳州市利辛县人。据主谋毕某交代,他在小朱岗附近抢过多次。目前,警方已经以“涉嫌抢劫罪”的名义,向检察机关申请批捕。

  阮浩 本报见习记者 杨通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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