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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拾金不昧遭冒领被判赔钱报道非真实新闻

时间:2011-09-13 10:13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一个刚刚上小学的孩子,在上学路上捡到一个内装3万元人民币的尼龙袋,他决定拾金不昧,呆在原地等待失主认领,却被一个坏人冒领了巨款。

  他的事迹得到了学校的表扬,并登上了报纸,真正的失主顺藤摸瓜找上门来。从此,小孩一家陷入无穷无尽的麻烦之中,还被失主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小孩家长赔偿失主6000元。

  9月1日,南方电视台《真实故事》栏目讲述了上面这个故事。坚持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反要赔钱,激起网友一阵热议。为一探故事的究竟,记者近日来到南方电视台,向《真实故事》栏目组监制了解情况。

  文/本报记者武威

  9月7日开始,这则故事开始在新浪微博上流传,并引起了网友的激烈讨论和强烈愤慨。经过记者查实,故事源于南方电视台《真实故事》栏目9月1日播出的节目“巨款丢失之后”。

  网友热议:

  以后如何教育孩子?

  故事的结局让网友们怒火中烧:痛苦的小男孩最后写下遗书,打开家中煤气阀自杀。

  有不少网友认为,传统美德在当今中国正在沦陷:“我们以后还怎么教育自己的孩子,我们到底是否应该让孩子变成一个铁石心肠的人头怪物呢?”“跟南京徐老太案、天津许云鹤案一样,发生这样的事情,证明传统美德越来越不被我们重视了。”

  监制澄清:

  这不是新闻而是创作

  正当网络讨论甚嚣尘上之时,南方电视台《真实故事》栏目监制张伍生向记者就此事进行了澄清。他说,《真实故事》其实是一档栏目剧,网友误以为是新闻。

  栏目剧本大多数来自电视台的编剧和外界投稿,有很多演绎、加工的成分。他还说:“受质疑的‘巨款遗失之后’剧本,其实是我们从湖南经济电视台《故事会》栏目那里买过来的,并非自己制作。”

  9月7日晚6时许,《真实故事》栏目通过官方微博进行澄清:“栏目组表示诚挚的歉意,并将在今后的节目预告、播出、互动中加强标识,避免此类误会再度发生,欢迎大家继续关注并指正。”

  而南方电视台经济频道执行总监黄天文则向记者反复解释:“这不是新闻而是创作,是戏剧性的表达,你不能把他当新闻看,国内的栏目剧很多是老百姓自编自演的,剧本是由生活中的几个小故事拼接创作而成的,如果一定要在生活中找原型,那我们会遇到更多的麻烦。”

  张伍生说,“巨款遗失之后”这则故事是有创作的成分在其中,“但现实生活中,因拾金不昧而遇到麻烦的人比比皆是,因此会出现这样的题材。”

  法院判决小男孩家长赔偿损失6000元是网友争议最大的内容,但在真实的视频中,这段内容只是以旁白的内容告诉观众,前后不过10秒钟。

  张伍生对此解释说:“这个事件在网上引起热议之后,我们特地向律师进行了咨询,律师认为,既然小男孩捡到了钱,就有义务对此进行妥善保管,判处赔偿20%的损失,这在法律上是比较合理的,限于小男孩是无民事行为责任人,让他的监护人进行赔偿也比较合理。”

  黄天文则补充说:“我们将在以后播出节目时更加细致,特别是涉及法院和医院的内容,要做得更小心更专业。”

  节目结局:

  好人有好报骗子还钱

  张伍生向记者介绍,因为网络上只有一段30秒的节目预告片,因此让很多网友误会电视台在宣扬一种“好人没好报”的思想,但这段预告片是明显的断章取义,节目的真正结局是:骗子得知小男孩被冤枉,在其妻的痛骂之下幡然悔悟,将3万元钱还给小男孩。

  “我们所有的节目都是宣扬惩恶扬善社会正气的,这部片子也不例外,网友没有看到所有视频内容,因此产生了误解。”张伍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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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SN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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