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解放大桥龙门架上来回移动,任凭民警和家人劝说也不下来。
傍晚7点多,在公司老板和姐夫的苦口劝服下,男子边哭边从龙门架左侧爬下。
造成解放桥大塞车,此前已被警方作出行政拘留五天处罚 ■新快报讯记者 李国辉 见习记者 张若然 实习生 朱烁然 报道 昨日上午10时许,一名20岁年轻男子爬上解放桥龙门架,上演“跳桥秀”要求政府帮忙寻母,幸在其公司老板、亲友、警察和消防员的苦心劝说下,于晚上7时许爬下龙门架,随后被警察带走。整个过程历时9个小时,其间造成解放桥大塞车半个钟头。 爬龙门架一坐9个钟 下午5时许,记者来到解放桥南侧桥头,看到一名身穿黑色上衣,蓝色长裤,背着黑色书包的男子趴在解放桥龙门架上,大声呼喊着要寻找母亲。现场架起了消防气垫,消防车和救护车闪着警示灯在一旁待命,警方在桥上拉起警戒线,在由南往北的一侧车道设置关卡。 警方、消防员和医生一直在龙门架下对跳桥男子进行劝说,但该男子一直不为所动,一会抱膝坐在龙门架上,一会向警方哭吼着“下来就找不到妈妈了”。男子的姐姐和姐夫一直在配合警方对其进行劝说,但不管姐姐和姐夫怎么劝说,男子迟迟不肯下来,姐夫红着眼睛,嗓子已经喊哑了,姐姐则伤心地瘫倒在地上。 下午6时15分许,跳桥男子的公司老板到达现场,对男子进行规劝,此时跳桥男子的态度才有所放松,同意老板和姐夫坐上消防云梯车升至与龙门架齐平,与其商量。公司老板一边以“孝顺不是这个样子的”为理由对跳桥男子进行劝说,一边将矿泉水递给他,但只要消防云梯车靠近龙门架,跳桥男子就立刻站起来威胁要跳下去,场面几度变得严峻。所幸最终在公司老板和姐夫的苦口劝服下,该男子边哭边从龙门架左侧爬下,随后立即被警察带走接受调查。 第三次为寻母跳桥 这已经不是该名男子第一次为了寻找母亲而跳桥了。今年6月8日清晨,谢某就曾爬上解放桥,与警方僵持4个小时,造成了解放桥交通阻塞,还耽误了一名高考学生赶考。而就在前日,该名男子爬上江湾大桥,在僵持了3个小时后,自己下桥,被警方带走。 据警方人士介绍,该男子是河南人,自今年6月来,其因为寻找走失的母亲,已经是第三次上演“跳桥秀”。前日在江湾桥跳桥被劝下后,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的名义曾对其作出治安拘留五天的处罚,但考虑到其思母心切的情节,最终从人性化的角度来考虑,暂不执行处罚,只对其进行教育,要求其寻母应采取合法、理性的方式。 不料,该男子不听劝告,昨日上午又继续要跳桥。据有关民警称,该男子并无精神异常,只是“相当固执”。目前,该男子正在派出所接受警方调查,但鉴于其教育不听的情况,“将会依法进行治安处罚”。 男子跳桥造成了较为严重的拥堵,有网友在交通台中的交通信息里听到,一列婚车被堵在桥上动弹不得,新郎郁闷地称“你再不下来,我真要跳桥了!”交通阻塞在晚上6时许达到高峰,直至晚上7时许,跳桥男子从龙门架上下来后,交通才逐渐恢复通畅。 律师说法 “跳楼秀”浪费大量公共资源 针对谢某屡次以跳桥方式寻母的做法,昨日,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朱永平律师表示,谢某的做法已对公共利益造成危害,根据《治安处罚法》,公安机关最高可对其实施刑事拘留15天的处罚。 朱永平称,虽然谢某跳桥秀的初衷是为了寻找其走失的母亲,是出于孝心,但其行为却让其他市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也对其寻母一事起反作用。“孝心是要感动人去帮他的,但他这样只会起反作用,真正尽孝的人是不会这样做的。” 朱永平说,跳桥跳楼作秀事件在广州时有发生,每次都浪费了大量的公共资源,因此他建议有关部门应建立赔偿制度,让当事人承担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虽然考虑到大部分当事人都是弱势群体,但一些有经济能力的当事人还是应让其承担,以遏制这种行为。 分享到: | (编辑:SN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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