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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否认贩卖学生做廉价劳动力 称未收中介费

时间:2011-09-15 08:31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9月12日,天涯论坛一则《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卖学生“猪仔”去广东打工》的帖子让广西这所学校“有点烦”。学校领导可能没有想到,他们的一次实习安排,竟然收到了意想不到的“反响”。

  “9号才接到学校通知,13号就要走,也太仓促了。”该校房地产专业2010级的学生小韦有些惊讶,因为以往实习都安排在第四学期,而且是自愿,如今“提前到了第三学期,而且还是强制的”。

  “工学结合我们当然愿意,关键是我们去做的工作跟我的专业完全不搭边。”旅游专业2010级的小陈说,他们所实习的企业主要生产服装和电子产品,“我都不知道去那里实习跟提高专业技能有什么关系!”更有人认为自己不明不白地做了苦力。

  “老师说不去就不发毕业证,或者会被退学。”小韦现在更担心的是学业,“新学期的书都发下来了,一共7门课,现在都不知道还会不会上课。”

  甚至有学生怀疑,学校是不是收了工厂的介绍费,才这么“积极”推动这次实习。

  面对突如其来的工学结合,学生的疑问远不止这些,而校方又有怎样的回应?

  质疑:2010级学生培养计划中并没有工学结合这项内容,这个“工学结合”活动的依据是什么?为何如此仓促?

  卢泽贤(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工学结合是根据《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学校遴选基本条件》、《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0年度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两份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作出的决定。

  学校是去年成为国家示范性学校的,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计划申请于今年的7月份才获批,所以在2010级学生的培养计划中没有体现,各方面的工作也较为仓促。

  质疑:这次去实习的学生主要以旅游、房地产和会计专业为主,从事流水线作业是否专业不对口?为何不提供专业对口的企业?

  卢泽贤:目前,工厂提供了哪些岗位我还不是很清楚。流水线上肯定会安排一部分人,但是根据个人能力情况,也有可能安排部分学生去管理岗位。学校组织这样的工学结合是改革教育模式,实现校企合作。学生只有亲身实践,走入社会才能适应社会。

  我们是第一次实行工学结合,也处于摸索阶段。选择去这个工厂是因为它可以一次性接收大量学生,也便于学校集中进行管理。今后在专业对口方面,我们会进一步加强。

  质疑:学校没有与工厂签订合同,就薪酬、劳作时间与工种等问题具体协商吗?学校或工厂给学生买保险了吗?

  卢泽贤:因为是第一次,准备上比较仓促,暂时还没来得及与工厂签合同。不过合同文本已经在我们手上了,我可以保证一个礼拜以内能签。我们会要求坚决执行8小时工作制,当然还是以自愿为主,如果学生愿意多挣钱,愿意加班,我们不阻止。工厂已为学生购买了工伤意外险。

  质疑:3个月实习落下的理论课程如何弥补?

  卢泽贤:12月13日结束顶岗实习后,学生将回学校继续上课,明年暑假也将全部用来上课。

  质疑:有人反映,这次实习是强制性的,不去的会被退学,是否如此? 

  卢泽贤:学校征求过学生意见。每个班主任都组织同学举手表决,大部分同学愿意去。少数不愿意去的,通过老师教育也都同意了(采访结束后记者致电相关学生,学生称并没有所谓的投票,9月9日班主任直接公布此事,然后就业办老师、副校长全部出动做工作)。

  质疑:学校是否收取了中介费?

  陈良(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党办主任):绝无此事。

  在北京市电气工程学校校长刘淑珍看来,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的这次风波源于操作流程不够规范,因而令学生觉得有点突然,难以接受。“学校应该有完整的人才培养计划,对于因实践教学而被占用的理论教学,也应有完善的弥补方案并及时告知学生。” 

  另外,刘淑珍认为3个月的实习期对于二年级的学生来讲也偏长,占用太多理论学习时间。“第二学年的实习期定在一个月左右会比较合适,工学结合,工与学都不能偏废。”

  (注:为保护学生权益,文中将学生名字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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