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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人吵架心脏病发身亡 对方被判赔10万元

时间:2011-09-20 08:02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本报讯 (张建 本报记者 朱敏) 女子高某与杨某吵架后,杨某心脏病发不治身亡。杨某的家属将高某告上法庭,索赔30余万。近日,包河区人民法院判决高某赔偿杨某家属10万余元。

  杨某的丈夫和子女起诉称,2010年4月19日上午,高某夫妇无故到他们家门前叫骂,杨某在交涉时,高某夫妇不仅不停止叫骂行为,还用手推搡杨某,致使杨某心脏病急性发作,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家属们认为,如果不是因为高某夫妇的打骂和撕扯,杨某的身体不可能出现任何问题,因此索赔30余万。

  高某则称,杨某患有心脏病,没有控制自己的情绪,导致其死亡的因素是她自身。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证据显示,杨某是心脏病急性发作,导致心力衰竭死亡,而她与高某发生纠纷、情绪激动或惊吓等,可以成为其心脏病急性发作的诱因。

  法院认定高某在双方的争执行为中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考虑到杨某也有一定过错,应适当减轻高某的赔偿责任。最终,法院认为高某的责任比例以不超过30%为宜,判其赔偿1005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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