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陈海生 实习生 朱烁然 通讯员 黄海樱 报道 18年前,莫某起伙同他人在长途客车上,殴打乘客并抢走钱财,随后踏上逃亡之路。开展“清网行动”以来,化州警方15次上门规劝,莫某起终于在10月21 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昨天,记者从化州警方获悉,目前当地派出所正依照政策程序为莫某起办理取保候审。 据介绍,现年44岁的莫某起是化州那务镇新屋圩垌村人。1993年7月,莫某起伙同莫某彪、李某在深圳至化州的长途客车上,无端对车上乘客冼某亮、冼 某立进行殴打,并搜身抢走两人身上现金2130元。案发后,莫某彪、李某先后落网,已被判刑。莫某起自案发后离开家乡,音信全无。 开展“清网行动”以来,派出所民警多次上门找到莫某起的家属,做思想工作,争取规劝其回来投案自首。10月上旬,化州市公安局的陈宝强局长带领民警到莫某起的家中做工作,这也是民警们第15次上门规劝。 最终,民警等来了好消息,莫某起从外地打电话回家,说准备回来投案自首。10月21日上午,莫某起在家人陪同下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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