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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不满儿子坟墓被平毁状告村委会

时间:2011-10-29 09:27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顺义村民王某不满儿子的坟墓被村委会平毁,将村委会告到法院。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一审判决村委会赔偿王某精神抚慰金5000元。

  王某诉称,他的儿子于2005年7月去世,葬于村东。当时虽无墓碑,但家人能够清楚确认具体位置。今年清明节,家人前去祭扫却发现村委会将这个区域改造为墓地,儿子的坟被平毁,找不到坟头位置。王某认为,他和家人本可以通过祭扫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思念之情,但村委会在未通知他们的情况下,私自毁损了他儿子的坟墓,给他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精神伤害。为此起诉要求村委会赔偿精神抚慰金3万元。

  村委会否认毁损王某儿子的坟墓,不同意赔偿。法院认为,根据王某提交的证据可以认定王某儿子的坟墓是被村委会平毁的。坟墓被毁后,王某无法通过祭扫的方式寄托其对儿子的哀思,给其精神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村委会应当对王某的精神进行一定的抚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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