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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血头招聘卖血人员献血 卖血者可得20%款项

时间:2011-11-01 09:22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本报讯 (记者 孙思娅)昨天记者获悉,海淀检察院连续受理非法组织卖血案件4起,涉案血头10名,这些人均被以非法组织卖血罪批准逮捕。记者发现,几个团伙的“上线”均未到案。

  近年来,北京等10余个大城市出现“血荒”,血液中心鼓励“家庭互助献血”(家庭互助献血者等量换血,即不论血型是否相同,献血后立即发给医院等量的血液。家属献血后,可持献血证到所在医院,为病人换用所需的等量血)。然而,这一举措也给了“血头”可乘之机。

  检方经审查发现,丁某、谢某、张某伙同他人在海淀区知名医院内寻找需要血液的患者及其家属。并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招聘卖血人员,让卖血人员以患者亲属或朋友的身份自愿在某知名医院内献血,然后向患者及家属收钱。组织者逐级抽取部分现金后,以320元/400毫升的价格将现金交给卖血者。2011年8月9日中午,谢某将事先召集的5名卖血者在某知名医院内交给丁某,丁某收取5人身份证后陆续将邵某等人带至输血科交由同案犯黄某等人(未到案)组织填表、献血。后卖血者以及丁某、谢某在医院内等候上线给钱时被民警抓获。

  除谢某、丁某、张某的卖血团伙外,警方还抓获了另外3个在海淀区大医院内组织卖血的团伙,其中一名组织者还是知名大医院的护工。

  针对几个团伙的“上线”均未到案的情况,检方介绍,原因在于这些团伙组织内部上下线之间均为单线联系,彼此互不认识,到案后犯罪嫌疑人往往只能指认直接与自己联系的上下线,因此才给侦查深入带来巨大困难。

  此外,检方还介绍,这些非法组织卖血人员逐级分成,最上线人员负责和病人家属商定价格并收钱,一般为1500元/400cc;其余各级分别提成,卖血者最终所得仅为病人家属所付款项的20%到30%。

  检方称,这些团伙内部层级清晰,分工明确。一般来说,上线负责在医院内联系需要用血的病人或病人家属,商定用血量、血型、用血时间并根据用血量收取“好处费”;下线负责在网络上寻找卖血人员,与其议定卖血价格后带至医院。通常情况下,下线人员还会在卖血人员中或者通过网络发展自己的下线,通过提成的方式扩充组织。除此之外,组织内还有专人负责在医院内带路、收发献血信息卡、望风以防止争抢血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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