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世间百态 >

父亲全程记录病儿诊疗质疑进ICU 医生称压力大

时间:2011-11-01 09:22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省妇幼昨召开通报会释疑治疗情况,医生表示感觉压力很大

  ■统筹:新快报记者 陈海生

  ■采写:新快报记者 李斯璐

  1岁半的小涵今年9月21日因患重症手足口病到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治疗。10天后,他出院回家。岂料10月9日,小涵受到不明病毒入侵再次入院。而在治疗过程中,小涵的父亲对医生的医疗及诊断都做了笔录或录音;此外,他还找外院医生求证诊疗方案。“为什么要进ICU?”“是否过度医疗?”

  小涵父亲的不信任行为让医生感觉压力很大。昨日,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召开新闻通报会一一释疑。目前,患儿小涵情况仍然危重,医院呼吁家长信任医生的诊断,配合治疗。

  质疑进ICU治疗 症状符合卫生部诊断标准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儿科主任王波是广东省手足口病医疗救治专家组组长,也参与了小涵的诊断。他介绍,小涵今年9月21日因重症手足口病入院,9月30日出院。“尽管家长称,孩子进入ICU前还活蹦乱跳,质疑过度治疗。但家长口中的‘活蹦乱跳’只是笼统概念。”

  王波说,实际上患儿入院时,医生观其右手发现持物不稳,经过检查发现,是右侧上肢肌力下降。主观症状和客观诊断都反映出:该手足口病患儿神经系统异常。此外,孩子肺部杂音、白细胞及随机血糖升高,都符合卫生部《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的重症手足口病诊断标准。

  王波进一步解释,鉴于手足口病出现重症表现后进展十分凶猛,在“黄金48小时内”,早治疗和迟治疗差别很大,一旦失去救治时机将导致病情不可逆转地恶化。基于该情况,才第一时间将小涵送入ICU。而患儿病情转好,证明了医生的判断准确,治疗处理及时得当。

  治疗10天后,小涵症状治愈并达到出院标准,医院建议家长接他回家继续康复治疗。家长也认为需要回家休养,于是9月30日,在未办理出院手续的情况下就带了孩子回家。

  质疑过度治疗 是医护过错致家属误会

  医院介绍,10月9日,手足口病刚治好且已出院的小涵又受到不明病毒入侵,再次返院治疗。他发热、咳嗽,还相继出现高热、皮疹、肝脾肿大、黄疸、多脏器功能损伤等,病情恶化。“患儿对药物反应并不敏感,治疗效果不理想。”对此,院方召集各方专家会诊,最终诊断小涵为传染性细胞增多综合征、噬血细胞综合征、全身炎性反应综合征、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以及肺部感染。

  由于传染性细胞增多综合征与病毒感染相关,之前一直使用的利巴韦林治疗效果不佳,院外专家建议使用抗病毒药力更强的更洛韦加。不过在更改用药的过程里,医院搞错了患儿的知情告知书,将病名错写成“巨细胞病毒阳性”。治疗“巨细胞病毒阳性”要用强抗病毒药更洛韦加?家属顿时产生怀疑医院要用“大处方”过度治疗。医院昨日承认错误,是医护人员过错导致家属误会,当时已更正了。

  进展

  小涵病因未明情况危重

  小涵从9月21日患手足口病入院。10月28日,小涵情况加重,再次转入ICU治疗。到昨日,孩子病情已相对稳定,不过仍然极其危重。

  省妇幼保健院儿科主任王波表示:“小涵手足口病刚治愈,为何患上了噬血细胞综合征,目前病因未明。而传染性细胞增多综合征是国际难题,很难查找病因,已经送样本到省疾控检查,但估计与之前所患的手足口病无关。但不排除因其患过手足口病,在抵抗力偏低的情况下受到不明病毒入侵,引发了一系列症状。目前难以判断其愈后情况,因此也希望家长理解,放下不信任,积极配合医院治疗。”

  省妇幼副院长陈运彬透露:“小涵入院时,家人只交了6000多元押金,两次入院一共用了5万元,这些费用,医院没有跟家属提及过,只想全力救治孩子,哪怕只有1%希望,都不会放弃。”

| (017)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