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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受伤住院死亡 医院发冒名死亡通知书

时间:2011-11-15 09:05来源:云南网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催款单上的名字是“甘××” 刘筱庆 摄 催款单上的名字是“甘××” 刘筱庆 摄

  11月10日,有市民反映,她家的一位亲戚在昆明打工,10多天前在工地上被倒下的墙体砸成重伤。随后,伤者被送到昆明某医院进行抢救,事后他们才得知:在救治期间,其亲戚的名字被人更换了!原本叫李永成的名字变成了“甘××”。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他们也弄不清。

  家属讲述

  病人和家属都是“冒名”

  针对赵女士的反映,10日中午12点许,记者来到了受伤农民工李永成所住的医院,此时李永成住在重症监护室里。

  随后,记者见到了李永成的妻子李洪兰。她告诉记者,他们家是楚雄农村的,半年前,丈夫到昆明打工,她也不知道做什么工作,直到10月31日下午,她突然接到昆明亲戚的电话,说李永成在工地上受重伤住院了,让她赶快到昆明。第二天,她和15岁的儿子赶到医院,丈夫早已不省人事。而一张丈夫住院的交费单据却让她有些不明白,因为交费单据上病人的名字是“甘××”,而并非李永成。

  李洪兰说,她来到昆明后,一位姓董的包工头将她安排住在医院附近的一家旅馆里,还请来一名工人在医院专门照顾李永成。所有李永成的治疗费用都是由董某亲自交的,但病人的名字是“甘××”,而并非李永成。对此,李洪兰也问过董某:“为什么病人的名字不是我丈夫的。”董某说:“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救人。”当丈夫做手术需要签字时,董某让她签成“张××”的名字,对此,董某也说:“没事的,你签就是了。”想到丈夫要花十几万甚至更多的费用,李洪兰也顾不上那么多了,于是按照董某的要求签成“张××”。

  李洪兰的亲戚赵女士介绍,截至11月10日,李永成的治疗费一共花费了15万多元,而董某只交了11万多一些,为此,医院几次发出催款通知书。随后,在医院大厅住院费自动查询机上,李永成儿子输入代码后,记者看到“甘××”的住院费达到了15万元,而欠费则有4万多元。此时,李永成的家人最着急的事就是治疗费,家里又拿不出任何钱,包工头董某也在四处筹钱。

  记者调查 被冒名者活得好好的

  10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董某的电话,但董某均没有接。董某请来护理的小工熊某介绍:“董某与甘××是老乡,也是同学,甘××在一家设计装饰公司工作,买有工伤意外险。之所以用甘××的名字,可能是考虑到可以使用保险支付一定费用。”

  10日下午,记者来到甘××工作的设计装饰公司。该公司的一名员工说:“甘××确实是我们公司的人,但董××不是,甘某某于10日上午回老家去了。”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上该公司的负责人何某,何某说:“董某与李永成都不是他们公司的员工,董某是一名小包工头,有时在外头揽点工程。但甘××确实是他们公司员工,因为老家有事暂时回去处理去了。甘××好好的,没有受伤。”

  昨日下午6时许,记者再次拨打董某的电话,对为什么要换病人的名字这个问题,董某说:“现在不方便回答,以后有机会再回答这个问题。”

  昨日,记者再次致电设计装饰公司何某,想要“甘××”的电话,但何某表示不能提供电话,但肯定地说:“直到现在,甘××也不知道医院开出一张关于他死亡的通知。”

  医院回应 病人住院不可能用假名

  10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李永成所住医院的宣传科,该科的一位女士说:“病人使用假名,一般是在门诊,因为有的病人因为没有医保,所以使用自己家人的名字。但住院一般不会发生使用假名字的事。”

  记者问:“病人住院要查看身份证吗?”该女士说:“如果病人受重伤,送到医院,我们肯定是先以救治病人为主。如果出现假名字的问题,要立即更换回来,不然会发生许多麻烦的。假如病人死了,我们开的通知书及死亡证明,肯定只能开住院时的名字,不能随便换名字。”

  直到这时,该医院也不知道李永成一直是以“甘××”的身份进行治疗的。

  最新进展 家属接到“死亡通知书”

  “昨日下午6时左右,我们接到医院发给我们的‘死亡通知书了’,通知书上的名字是甘××。我们要医院将死亡证明开成李永成的,但医院要我们出示死者的户口簿,因为单凭死者的一张身份证,很难证明死者不是甘××。”12日晚上,赵女士再次打电话给记者,说李永成死了,他们接到的却是甘××的死亡通知书,开不出死亡证明,医院不让拉遗体。针对李永成在工地施工被砸死一事,他们已到事发地的派出所报了案。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与赵女士取得联系,她说:“现在我们让老家的人将李永成的户口簿带来,还死者正确的身份。”在这件事情上,赵女士认为医院并没有什么过错,过错在于董某作假,瞒着院方。而现在人死了,他们只能找包工头董某讨个公道,如果董某是属于设计装饰公司的,那么该公司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据了据,目前,李永成的家属正在与董某商谈赔偿问题。

  左学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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