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2月9日讯(记者 林深圳) 车辆占道引发口角,面对赶来理论的对方,东山县西埔镇坑北村人王艺东,竟直接开车撞上对方的摩托车,还碾压其中一人,最终致两男子当天失血性休克死亡。如此惨绝人寰的一幕,去年11月,发生在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石埔村。 凶手撞人后,拖着摩托车继续前行250米,随后径直驶到东山县公安局西埔派出所投案。 昨天上午,漳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定王艺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庭审后,王艺东当庭表示要上诉。 【案件回放】 起口角开车撞对方 王艺东,21岁,是一名汽车驾驶员。2010年11月2日上午10时左右,王艺东驾驶一辆农用运输车(自卸低速货车)运送黄土到石埔村,在该村石坛岭下路段,因车辆争道,谁先进出问题,王艺东与石埔村村民王炳元发生口角与肢体冲突。在同事孙才木的劝解下,王艺东与他一起离开。 因当时被王艺东用刀恐吓,王炳元叫上同村村民王少华,共乘一辆摩托车去追赶王艺东,要讨说法。两人追上王艺东后,叫他停车无果,便拐入货车前面行驶,打算将车拦下。没想到,王艺东竟驾车撞上来,致车上两人摔倒在地。 事发时,孙才木就坐在车上的副驾驶座上,他说卸掉黄土后,他们沿石埔村村道行驶。王炳元两人骑着摩托车追上来后,先是与他们的农用运输车同行,王艺东与他们争吵开来。 随后,摩托车右拐开到货车前方,两车相距仅四五米。孙才木感觉到摩托车有减速,王艺东却未踩刹车也没按喇叭,继续前行撞上了摩托车。当时他感觉到车左前轮压到东西,车身有点颠簸,车底也能感觉到剐擦到东西,王艺东却并未停车。 经调查,当时,王艺东驾车直接从王炳元身上碾压过去了,还拖着摩托车前行250多米。等到石埔村另一村民赶过去时,王少华摔在隔离带路基上,头向路边,挣扎叫喊着,“我胸口要炸了”,而王炳元俯卧在路面上,身子不能动弹。被送医后,两人均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两人均是内脏破裂、创伤出血致死。 【法院判决】 罪行严重被判死刑 在法庭上,王艺东辩称,他是在刹车不及的过失状态下撞上摩托车的,主观上并没有故意杀人。 而漳州市中级法院认为,主观上,王艺东对可能致人死亡的行为采取放任态度,客观上,驾车撞上摩托车并造成两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虽然王艺东事后有自动投案,但故意杀人致两人死亡,罪行极其严重,另外王艺东2007年6月犯盗窃罪被判刑两年,已是累犯,因此判处王庆东死刑,赔偿两被害人家属共38万多元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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