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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电话采访学校 对方称媒体无权管

时间:2011-12-11 17:32来源:深圳新闻网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深圳新闻网讯 龙岗区金稻田学校的两位小学生打架,10岁的小邱被同学划伤左眼球。小邱在转到广州治疗后,因需要较大数额的治疗费用,学校和对方家长程某(为金稻田学校教师)玩起踢皮球的游戏。昨天上午,程某夫妇干脆从学校消失了。

  A事件:教师子弟划伤同学眼睛

  据了解,受伤的孩子小邱今年10岁,在金稻田学校念四年级,11月18日12时许,小邱下课后准备去饭堂吃饭,其间与程姓同学发生了争执,程某随手拿起桌上的小剪刀划伤了小邱的左眼。

  在深圳眼科医院治疗6天后,医生建议小邱的家长把小孩转送到省级专科医院继续治疗,诊断书写明:眼球穿透伤、虹膜穿透伤和前房积血。

  11月24日,邱先生带小孩到广州中山眼科医院看病,但当天没有床位,被告知28日可入院,但需交付2万元押金,邱先生又回到深圳筹钱。

  校方和对方家长程某垫付了一些治疗费用。但孩子需要继续治疗,后续费用成了问题。12月6日下午,在龙岗区教育局协调下,校方和程某答应7日上午陪孩子家长一起到广州,一起协商解决。但昨天上午,一位据称是邱先生朋友的李先生致电本报,称程某夫妇连夜带着孩子溜了。

  B校方:“你们媒体算老几?”

  昨天下午2点半左右,深圳晚报记者打电话到金稻田学校联系采访。接电话的是个嗓门粗大的男性。在记者再三说明身份和采访事由后,他极其粗俗地盘问记者。“你们是谁?你们媒体算老几?关你们什么鸟事?”

  深圳晚报记者多次提醒他,作为教育工作者,要注意自身素质。如果他不负责处理此事,可以让校长接电话。但他依然骂骂咧咧,说负责人不在。

  “那教育局协调过的事,你们为什么不履行呢?”此人更是牛气冲天:“教育局算个鸟?又不是你家开的!”随即挂掉电话。从说话的语气不难判断,这个人不仅了解整个事件,而且并非普通教师。

  深圳晚报记者将情况反映给龙岗区教育局一位林姓工作人员。“怎么没去?”该工作人员马上核查,原来校方答应的看望孩子之行没有履行。

  该工作人员称他们之前已经协调好,由学校和双方孩子的家长昨天上午到广州去了解受伤孩子的治疗状况,没想到又节外生枝了。

  学校方面昨天对林姓工作人员说会负责此事,但要再过几天派人陪受伤孩子家长去广州。校方也确认程某夫妇昨天确实没来上班。(记者 彭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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