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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科大学生非法行医获刑1年

时间:2011-12-23 11:39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法制网通讯员 魏颖华 靳耀东 宋君华

  法制网记者 范传贵

  近年来,非法行医的现象在一些地方时有出现,非法行医者多是一些没有执业医师资格人员。但是,在河南省郑州市查处的一起非法行医案件中,却是一名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医科大学毕业生办起了“黑诊所”。

  医科大学毕业生非法行医,折射出当前医疗现状的诸多问题。

  医科大学生非法行医获刑

  前不久,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行医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海涛因犯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一年执行,并处罚金10000元。

  与其他非法行医案被告人不同的是,张海涛是一名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医科大学毕业生。

  2008年7月,张海涛从一家民办医学院毕业后,便开始四处求职。然而,在投出了上百份求职信后,竟没有一家医院愿意接收他。想到自身的学历和资质不足,张海涛就和同学在郑州市的一个城中村租了一间小房子,开始埋头于医师资格证考试的复习。2009年12月,张海涛通过查询得知,他通过了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可是,张海涛很快发现,就业形势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乐观。一开始,张海涛想回老家的村里开一间乡村诊所,可跟父母打电话后得知,早已有人捷足先登。就在张海涛茫然之际,他发现城中村里的私人小诊所个个生意兴隆。于是,张海龙萌生了在城中村开一间小诊所的念头,但是,尽管他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但由于不够条件,不能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只能开办“黑诊所”。

  张海涛经过了解得知,城中村里的诊所都是“黑诊所”。想到自己学医多年,应付一些头疼发热的小病应该绰绰有余,张海涛就租了一间房开始了自己的行医生涯。

  张海涛知道自己办的是“黑诊所”,所以分外小心。然而,2010年12月23日,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卫生局的一次突击检查中,张海涛被查处。很快,卫生局对他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并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罚款9000元。被处罚后,张海涛犹豫了,他知道如果再次被处罚,将构成非法行医罪。但是,当他看到别的诊所都继续营业后,也就有了侥幸心理,继续在原地开展诊疗活动。2011年4月23日,管城回族区卫生局再次对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样是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罚款9000元。连续两次行政处罚并没有让张海涛放弃诊所,直到民警出现在他面前。

  被抓后,在谈到为什么受过行政处罚后还继续非法行医时,张海涛说:“我是一个学医的,但是没有医院接收,要是不这么干,真不知道咋生活。”

  疏堵结合解决医疗困境

  那么,像张海涛这样的非法行医者还有多少?

  据了解,自2008年5月9日《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行以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起诉16起此类非法行医案件。检察机关调研后发现:非法行医案件呈现出年龄年轻化、学历专业化特点——涉案17人中,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有12人,占总人数的70.58%;35周岁以下的12人中有11人拥有医学中专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64.7%。另外,此类案件还呈现执业无证化、意识淡薄化特点——涉案17人中,没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有15人,占总人数的88.23%;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有17人,占总人数的100%。

  管城回族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认为,非法行医案件之所以时有发生,主要原因在于需求决定市场。大医院的收费超出了部分农民和其他社会困难人员的承受能力,而非法行医者走低价路线,见缝插针并迅速蔓延。另外,由于在城市郊区农村、城中村缺乏医疗服务机构,给流动的非法行医提供了便利,有的非法行医者甚至是在周围群众的再三要求下“坐堂问诊”。

  对于非法行医者学历专业化的特点,检察官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医疗专业学校无计划盲目招生,导致医疗市场卫生技术人员明显供大于求。大多数卫校、职高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既无技术职称,又无行医资格,因就业无门且不具备申请个体开业条件,只得采取非法途径寻求生存。

  对此,检察官建议,要坚持疏堵结合,对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和人员给予政策扶持,合理培养卫生人才,减少和制止不合格的“医生”出笼,以保证医师队伍的素质。同时要加大医疗改革力度,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健全完善城乡卫生服务网络。加快建立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从根本上解决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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