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世间百态 >

两名公务员合谋受贿分赃先后获刑

时间:2011-12-23 11:48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本报记者全欣 长沙报道

  唐某,37岁,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抵押科原科长、河西分理处业务负责人。

  欧某,36岁,长沙市住房建设委员会下属长沙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审查科原副科长,负责河东的商品房、二手房产权转移登记等业务的审批工作。

  两人因父母都在一个系统工作,而相互认识。参加工作后,唐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13万元,此外,他还利用欧某职务便利,获得违法所得49万元。东窗事发后,唐某揭发了欧某。如今两人一起走进了监狱。

  安排人降低评估价,拿了2万感谢费

  唐某的工作是负责房屋所有权、在建工程、预购商品房抵押等各类抵押登记,以及岳麓区范围内现房、商品房转让过户和抵押登记、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及在建工程、预购商品房按揭贷款等抵押登记业务的审批工作。

  据了解,唐某每次帮他人快速办理相关手续后,都会收取一两万的费用。

  检 方指控,2007年至2010年期间,唐某受房产项目经理、同事、朋友等人的请托,或者利用本人主管、负责的审批权,或者安排职务上有隶属、制约关系的下 属利用手中的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3万元。唐某称,他知道这些都是对方感谢他的。如2008年,唐某帮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办好项目的 在建工程贷款抵押登记后,对方在办公室送给了他1.5万元。唐某还安排人降低评估价格,帮宋某办理过户手续,拿了2万元感谢费。

  非法所得两人分,东窗事发供出哥们

  据了解,唐某的案子是2011年5月,天心区检察院在查办一起涉嫌行贿案中被发现的。唐某归案后主动供述犯罪事实,还揭发了欧某犯罪行为。

  唐某供述,他通过欧某为他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等,收受了49万多元非法所得。唐某承认,在利用欧某帮一大厦门面产权过户手续后,他得了90万,自己拿了40万元,分给欧某50万元。

  落网后的欧某,也对这一事实供认不讳。检方指控,从2008年至2010年期间,欧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76万元。两人均供述所收赃款都是用于个人消费上了。

  两人分获5年和10年有期徒刑

  两人陆续被带上法庭受审。天心区法院近日分别对两案进行了审理。在法庭上,两人均对检方指控表示没有异议。

  唐某的律师辩称,唐某揭发了他人,具有自首和立功情节,恳请法庭对其减轻处罚。

  经法院审理后,检方对唐某、欧某的指控成立,两人均因受贿罪,一审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10年,追缴违法所得。

|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