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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鉴宝专家被起诉售假文物 自称属诽谤

时间:2011-12-23 11:49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6年来,央视鉴宝节目专家毛晓沪被指出售假文物,先后遭遇拘留、取保候审,在最终被认定不构成刑事犯罪之后,他又被推上被告席。日前,丰台法院一审裁定驳回原告刘某要求毛晓沪及中间人杨静荣返还货款及损失596万元的起诉,认定毛晓沪与刘某无直接买卖关系,原告告错了人。昨天下午,毛晓沪特地召开发布会向媒体澄清,原告称涉案瓷碗的主人和造假者就是他的说法纯属诽谤,其从来没有仿制过汝窑瓷。

  原告:鉴宝专家卖我假文物

  据原告刘某起诉称,2004年3月,他参加了一个古董培训班,故宫博物院副研究员杨静荣前来讲座。他通过对方介绍认识了毛晓沪,并花387万元从毛的手里购得所谓宋代汝窑碗1只,并附带一份有杨静荣等专家名字的鉴定证书。2005年8月,经鉴定,此碗为假货。后来,他向警方举报毛晓沪诈骗。毛晓沪先被拘留,后取保候审。现取保期已过,已不构成犯罪。

  刘某认为,当时毛晓沪拿着假碗、假鉴定证书和入关证明在交易场所边等候,参与了交易,而杨静荣明知是假的鉴定证书,也明知自己的名字被打印在上面,还要交给原告,二被告共同实施了欺诈行为。现请求法院判决二被告连带返还货款387万元、支付利息189万元、赔偿间接损失2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3月,毛晓沪曾将一只“汝窑”钵出卖给王某,后原告从王某手中购得所谓“汝窑”钵,杨静荣为交易提供了中介。由此可见,假如毛晓沪出售给王某的瓷器与王某出卖给原告的瓷器是同一件,且为赝品,由于原告与毛晓沪之间不存在直接的买卖关系,所以原告所受损失的直接加害人是王某,而非毛晓沪。

  因此,即便按照原告所主张的侵权责任纠纷,毛晓沪也非本案适格被告。杨静荣并非交易的当事人,仅有中介的作用,并非侵权人,故原告要求两被告承担侵权责任,均不能成立。

  被告:我与赝品之事毫无瓜葛

  毛晓沪目前是北京华夏物证古陶瓷鉴定技术研究所所长,也担任央视《寻宝》等众多节目的嘉宾。面对众多记者,毛晓沪强调其和原告买到赝品之事毫无瓜葛,原告拿的是什么样的碗,自己至今都未曾见过。

  “我曾帮过一位收藏者向王某出售过一个瓷碗,但并不认识原告,也没和他打过交道,更没有收到过他的387万元货款,杨静荣也从没有向我介绍过他。至于原告的碗从谁手里买的,原告和杨静荣应该清楚。”

  对于原告在庭审中出具的有国家文物局鉴定委员会公章的赝品鉴定书,毛晓沪指出,该证书只有公章,没有鉴定专家的签名,应属无法律效力的文件。而且,只有鉴定结论而没有鉴定根据,鉴定程序本身存在明显瑕疵,不具有说服力。

  毛晓沪的律师说,目前我国对于文物鉴定的法律比较缺位。如果老百姓打起民事官司,关于真假的鉴别,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

  ■一己之见

  民间造假专家不多

  “此案看上去只是不同专家的不同鉴定结论之争,其实是两种力量之间的一场搏弈。”毛晓沪说,目前在文物鉴定领域存在着两大流派,一是包括自己在内的民间专家,属于在实践中走出来的实战派,另外就是来自各博物馆以及高校的学院派。“同一样东西,有人说是真的,有人说是假的。究竟谁说了算,困扰着收藏者。”毛晓沪透露说,除了学术上的争议,也存在着专家比较混杂的现象。他更是犀利地指出,造假的专家出自于民间的不多,很多都是体制内的。

  “我从来没说过自己就是真理,但谁的依据更具有高度盖然性,希望法律上更加明确。我希望这个案子能推动法制建设,让文物收藏市场良性发展。”毛晓沪说。

  晨报记者 颜斐 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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