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 法院审理 事实清楚 择日宣判 12月22日,马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他人并致人轻伤一案,在无锡北塘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在法庭上,面对公诉方提供的充分证据,面对法官的询问,马某某却反复以一句“不是我干的”拒不认罪,并一直声称妻子是被他人抢劫、强奸。 一位旁听了庭审的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庭审当天,妻子陈某某并未到庭旁听。 公诉机关认为,马某某致人轻伤,犯罪事实清楚,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马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根据《刑法》规定,应当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 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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