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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利用女儿骗取彩礼后逃离

时间:2011-12-24 16:11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本报天水讯(记者王兰芳) 为了牟利,四川籍男子吉某竟铤而走险,不惜利用自己的亲生女儿当作与他人结婚的诱饵索要彩礼,在骗得现金和首饰后又和女儿借机逃离。日前,这名贪财的父亲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

  麦积区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7月,被告人吉某做主将女儿许配给天水小伙尹某后,向尹某的父亲索要彩礼4万元,为了尽快结婚,尹某于当年7月12日将3万元现金交给吉某的女儿。8月3日,尹某又为吉某的女儿购买了价值2400多元的首饰。8月18日,吉某和女儿以到麦积区理发、洗澡为由趁机逃离。尹某家人发现被骗后立即报警。2011年4月4日,吉某被警方抓获。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吉某无视国法,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确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系流窜作案,社会危害性较大,应从严处罚。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吉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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