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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拜官方否认多收签证费防止中国女性入境卖淫

时间:2012-01-05 13:01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晨报讯 (记者 吴亭)美丽的迪拜,最近让国内的单身女孩儿们不太愉快——35岁以下的女性,独自出发去迪拜旅游,做签证时要多交400元特别签证费。对这400元的莫名收费,郑渊洁的微博予以曝光,并在网络上引发热议,不过热议的却是另一个词——卖淫。记者昨日从旅行社获悉,加收400元的做法是行业“潜规则”。

  郑渊洁微博称:“年终奖励助理出国游选择迪拜。到旅行社交费时,被告知因是30岁以下单身女性,要另交400元特别签证费,理由是迪拜当局因有中国大陆女子去卖淫,遂收取此款。”

  随后,郑渊洁向微博粉丝求证,很快有网友反馈称,这笔费用并非迪拜当局收取,而是交给了旅行社。随后,迪拜旅游局中国办事处也对媒体公开表示,这种多收费并非迪拜官方行为。但该消息依旧激起了网友的不满,有网友表示因此不想去迪拜了,因为“在做签证时就已经感到对女性的不尊重”。

  记者查询了京城多家旅行社网站,迪拜旅游说明中并没有400元特别签证费用。但是京城一位没有透露姓名的旅行社人士称,旅行社收取35岁以下单身女性400元特别签证费是行业通行做法,“不管你是团队旅游签证还是个人旅游签证,旅行社都会收这笔钱。因为迪拜签证为反签,也就是说游客在北京拿到的是电子签证,飞机落地迪拜后,在迪拜再获得签证。在这一过程中,游客的担保方是旅行社。”该人士表示,一旦有游客滞留在迪拜从事卖淫或盗窃等不法行为,迪拜当局将对旅行社处于重罚,尽管每人400元并不多,但是众多400元加起来,就能为旅行社减轻因游客滞留而产生的巨额违约费用。该人士同时表示,单身女性指独自出行迪拜的女性,不管其是否结了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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