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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饭店吃饭留下号码后遭饭店服务生骚扰

时间:2012-01-27 15:25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骚扰短信截屏 骚扰短信截屏

  1月16日,刘小姐和同事在瑞金路一家饭店聚餐。席间,她3次收到一个号码发的骚扰信息。当晚11点,刘小姐回家后,这个号码还追来骚扰电话。后来,刘小姐查出骚扰她的是饭店服务生。虽然骚扰者和饭店都道了歉,但她很困惑:自己几天前订餐时在饭店留了手机号码,饭店说订餐本有专人保管,那个服务生是怎么知道自己的号码?

  都说认错人了,他还继续发骚扰信息

  刘小姐今年26岁,在南京一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班。昨天上午,她向快报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

  “公司要聚餐,派我订餐,考虑到离单位近,我选择了瑞金路上这家汉香阁徐州精菜馆。”刘小姐说,11日,她去饭店订了餐,在订餐本上留下了自己的姓名和手机号。

  16日晚上6点,公司17个人在饭店的包间里开了一桌。

  “7点左右,一个电话打到我手机上,响一声就挂断了,以前偶尔也会遇到这种事,所以我没太在意。”刘小姐说。

  “8点10分,我收到这个号码发来的信息。”刘小姐将短信拿给记者看,上面写着:“刘丽:你在那(哪),你来我这边吗?我想你了。”当时看到这条信息,刘小姐本能地认为对方认错人了,“虽然我姓刘,但不叫刘丽。”于是,她回复道:“谁是刘丽?”

  8点半左右,这个号码又发来信息,内容低俗下流,“大致意思是‘我上次在某俱乐部花150元,你给我做了一次全套按摩,今天我想花350,你再陪我睡一次’,另外还有一些淫秽的词语。”刘小姐说,这条信息她没理睬,本来也存在手机里,但在给同事看时,不慎被删除,“移动营业厅的工作人员说,要公安介入才能看到这条信息的内容。”

  8点46分,对方又发来信息,“我今天晚上还去俱乐部的。我去找刘丽丽。”刘小姐仍然没有搭理。

  晚上11点23分,刘小姐已回家,这个号码打来了电话。刘小姐的男朋友接了电话,“一个男的,说找他女朋友刘丽,我告诉他找错人了,再骚扰就报警了!结果他说打错了就打错了嘛,这有什么好报警的。”刘小姐男朋友告诉记者,对方态度很轻佻。

  服务生被开除,答应赔偿1500

  17日上午,刘小姐托朋友查到了这个号码的机主,“他叫冯强(化名),19岁”。因为怀疑是饭店的人,刘小姐打电话到店里,问冯强在不在。接电话的服务员说,他今天没来上班。刘小姐一下子就确定了,骚扰她的人正是饭店服务员冯强。

  随后,刘小姐来到饭店,领班承认,那个号码是店里服务生冯强的。由于餐饮部经理不在,值班的财务部田经理说,会在3天内给刘小姐一个处理结果。

  18日中午,餐饮部俞经理、财务部田经理、冯强以及刘小姐和她男朋友,在饭店见了面。冯强没有否认自己做的事情,“至于他从哪里知道我的号码,为什么发这样的信息给我,他不肯说,只是跟我道了歉,店方也表示歉意。”刘小姐说:“店方当着我的面开除了他,冯强说赔偿我他一个月的工资1500块钱,让饭店从他工资卡里扣。”

  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刘小姐表示不能接受,“店方对冯强一开了事,他以后换个号码,再骚扰我怎么办。出了这样的事,饭店也有责任,我的号码他怎么拿到的?显然是在订餐本上看到的。所以饭店也要赔偿我精神损失费。”

  他到底是怎么知道刘小姐号码的?

  昨天,记者来到汉香阁徐州精菜馆。餐饮部俞经理说,冯强骚扰刘小姐一事基本属实。

  俞经理介绍,冯强是安徽人,去年9月左右来饭店做服务生的,饭店的订餐本由专人保管,只有领班或者库管才能看见,“冯强一开始不肯说,后来讲是从刘小姐身边人随口说的一句话里听到的,还听到刘小姐全名叫刘丽。冯强说,他前女友也叫刘丽,所以就做了那样的事。”

  刘小姐不接受这样的解释,“当天我们包间的服务员不是冯强,他怎么可能听到?订餐本就放在前台,根本没人保管,谁都可以看到。”

  “我们觉得这件事纯属冯强个人行为,和饭店没有关系,我们不会赔偿。”俞经理说:“只是觉得他到我们这里打工,我们就像他的家长一样,他做了错事,我们也表示歉意,何况他也打算赔偿刘小姐1500块钱。”

  昨天下午,记者多次拨打冯强电话,都显示关机。俞经理说,冯强平时表现没有什么异常,只是脾气暴躁一点,有些情绪化,“处理这件事的那天晚上11点多,他带着两个小伙子堵在我家门口,要我给他这个月工资,说要回家过年。”

  延伸

  饭店有没有责任,要看服务生怎么得到号码

  对于这件事,饭店有没有责任?刘小姐能不能得到精神赔偿?记者咨询了江苏汇商律师事务所的吕剑峰律师

  吕律师说,饭店有没有责任,取决于冯强是不是从饭店方得知刘小姐的号码,这要刘小姐举证。“如果有证据能证明是从饭店方面得知了刘小姐的号码,饭店就负有连带责任,因为商户有义务保护客户的信息不泄露。”

  吕律师说,冯强的行为可以构成侵权,但从法律上来说,刘小姐能不能得到精神赔偿,要看有没有造成损害,这个“损害”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精神损害不好量化,医院证明是一种途径,举证说明侵权造成了社会评价降低等精神损害也可以,“这个在法律上属于自由裁量,要根据行为的恶劣程度”。

  像这种时间持续短、信息电话数量少、已经停止侵害、服务生和饭店方面也都道过歉的,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太大数额的经济赔偿,“本身信息也只是一对一,没有四处传播,可以象征性地索要100块钱赔偿,如果酒店方证实有责任,由双方共同承担赔偿。”

  □快报记者 郝多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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