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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支爱好者因家中藏枪8支被判刑

时间:2012-02-15 23:57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本报讯(记者 张彬)枪支发烧友金某爱枪成痴,长期从网上非法购买枪支进行收藏。记者今天获悉,男子金某被通州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据了解,金某从小就是一个军事迷,尤其是收藏玩具枪,长大后对枪支的喜好更是达到痴迷的程度。

  2011年10月19日,通州公安分局民警接到举报,来到金某位于通州区梨园镇梨园新村的家中,查获金某收藏的枪状物11支。

  经鉴定,其中8支枪能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塑料球形弹丸,被认定属于枪支范围。

  开庭时,金某表示,自己只是出于爱好才从网上购买枪支进行收藏,从未动过使用这些枪支的念头。

  整个庭审过程中,金某一直低着头,他告诉法官自己已认识到错误,也很后悔,希望法官看在他的孩子只有4岁的份儿上,对他从轻处罚。

  通州法院审理后认为,金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应予惩处。

  法院还表示,鉴于金某自动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属自首,而且金某持有枪支出于个人爱好,只是放在家中欣赏,从未拿出使用,现枪支已全部收缴,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故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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