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世间百态 >

租户和房东扯皮发微博称被拘禁

时间:2012-02-16 00:00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警方官方微博“平安武汉”获悉 联系民警查明真相

  和房东扯皮竟发微博称被拘禁

  警方官方微博“平安武汉”获悉 联系民警查明真相

  本报讯(通讯员 潘峰魏鹏 记者 梁爽 )“救命,我被拘禁了……”昨日上午,一条求救微博被多次转发,武汉警方官方微博“平安武汉”获知信息后,迅速联系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派民警赶至现场。经查,这起让大家揪心的“拘禁”,不过是一起普通纠纷。

  “救命,我被人家人身拘禁了,各位好心人帮忙转一下,谢谢,地点是光谷二路大邱新村……” 前日晚11时26分,有人在新浪微博了发出了一条求救微博!昨日上午8时起,这条微博被不断转发。获知该信息的“平安武汉”迅速启动处置行动,光谷警方立即通知同心派出所派员出警。

  民警们到达现场后,试探着轻轻敲了下门,谁知马上就有一男青年打开了门。屋内,有7个青年和一名中年妇女,双方正在争执。眼前的情景与所谓“拘禁”完全不相符。民警经反复询问得知:中年妇女是房东,几名男青年是租住户,近来,双方因为房屋有损坏要赔偿的问题经常发生纠纷。民警将双方带回了派出所调解。经民警劝说,双方都表示要和解,并就赔偿问题达成了共识。

  最后,租户小刚(化名)向民警承认,为引起相关部门重视,故意发微博夸大了事实。民警表示,公安机关对群众的报警、求助,无论大小都会认真处理。而夸大事实依法是要受到处理的。鉴于小刚已认识错误,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平安在线”也在网上对此事进行了澄清。

| (034)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