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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被曝性侵孕妻续:涉事男子已被停职(图)

时间:2012-02-16 02:28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庭审后,阿梅接受媒体记者采访。 新快报记者 张恩杰/摄 庭审后,阿梅接受媒体记者采访。 新快报记者 张恩杰/摄

阿梅与丈夫王某天的合影。受访者供图 阿梅与丈夫王某天的合影。受访者供图

12月16日,阿梅被丈夫施暴受伤。受访者提供 12月16日,阿梅被丈夫施暴受伤。受访者提供

  统筹:新快报记者 李红云

  采写:新快报记者 麦翠如 杨晓霞 张恩杰

来源:南方电视台《今日一线》

  新快报讯 ,引起广泛关注。昨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涉事男子王某天与左某梅离婚一案 进行了不公开审理,从下午3时持续到晚上9时10分,女方提出离婚和20万元的精神赔偿的要求,男方同意离婚,但拒绝赔偿。庭审中,双方就家暴、性虐等问 题所陈述的观点完全对立。

  双方激动临时休庭5分钟

  经过6个多小时的庭审,晚上9时多,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走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的大楼。面对媒体,阿梅哭诉着表示,在法庭上,她提出了包括离婚、当庭 通过媒体向女方父母道歉、赔偿20万元精神损失费等三个要求,但双方并未达成一致,王某天同意离婚,但是拒绝支付20万元。“王某天提出和解,不会给我损 失费,后来说最多给5000元”。

  据阿梅的父亲表示,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家暴、性虐等问题所陈述的观点完全对立,互相指证。“开始王某天情绪很激动,说话嗓门也提高了。到后 来,对于王某天‘恶人先告状’,我女儿的情绪就有点失控。”阿梅的父亲告诉记者,在庭审过程中,当听到王某天说12月16日的冲突,是女方父亲先动手打人 时,阿梅当即全身颤抖,说不出话,身体出现异常,法院临时决定休庭5分钟。

  庭审中,阿梅的父亲作为证人被传唤出庭。他告诉记者,12月16日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当时王某打掉了他两颗牙齿。而在法庭上,“王某天对法官说是我先动的手,他一直处于防卫,没打过我。”说到庭审,阿梅的父亲几度哽咽,双手合十放在腿上,两条腿不停地颤抖。

  阿梅告诉记者,她所提出的20万元精神损失费赔偿,是在其律师的建议下提出的,并非狮子大开口。“不管最终他给多少,我一分都不会要,全部捐给当地慈善机构,但他必须当庭向我父母道歉,这个没什么商量的。”

  一一回应男方否认指控

  对于阿梅的种种质疑,王某天一一回应。他称,自己在博爱医院从未强暴过妻子。“你想想,洗手间离病房才两三米的距离,有那么多病友在,如果我强暴她 了,她可以喊叫,病友们也会及时救援。相反她却因为流产,坐着轮椅,行动不便,主动叫我抱着她下床去洗手间解手的。”王某天还称,妻子所提到的自己在西区 马路边强暴她,根本就没这回事。

  对于阿梅所说的婆婆和丈夫赶她走一事,王某天表示,他们从未动过阿梅的包裹,“至少她的提包上没有我妈的指纹,是她自己打包要走的。”王某天还向媒体 记者出示了他所穿过的一条衬衣,“你瞧,她们(阿梅娘家)说,我在家里打伤她们,却不提她撕扯着我衣服的事,上面的血迹,是她父亲打伤我留下的。”

  王某天表示,结婚没多久双方常因一些小事争吵,“她脾气很暴躁,经常在家里胡闹,电视、冰箱、洗衣机,都被她砸光了。她和我父母通电话时,都会大骂一通”。

  对于妻子索要20万元精神赔偿,王某天表示,结婚才两个多月,真不知道她那20万元是怎么算出来的。对于经法院调解,妻子又将精神赔偿金降到10万 元。“即便这样,我还是要等法院判决,至于承诺的5000元,那是我作为一个男人,一个丈夫,对于女性的一种关怀与补偿,这并不是所谓的精神补偿金。”

  法院通报

  涉事男子已被停职处理

  就王某天夫妇的家庭纠纷案件,昨晚9时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了通稿称,王某天夫妇的家庭纠纷,该院工会等相关部门自去年12月中旬接到第一次投诉以来,相关领导先后十多次与王某天、左某梅及双方家人见面、调解,力争妥善化解矛盾。

  通稿表示,经做工作,王某天、左某梅双方同意妥善处理彼此纠纷,但今年1月17日左某梅采取网上发帖的方式,双方矛盾再次激化。今年1月9日,左某梅向市第一法院起诉离婚。

  通稿称,昨日,市第一法院对该离婚一案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近日将公开宣判。同时该院决定:一是从2月14日起,对王某天进行停职检查;二是成立专门 调查组,彻查调查报道反映的私刻公章一事,并将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将向媒体公布。该院表示,历来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欢迎社会监督。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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