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世间百态 >

智障儿住福利院10天 亲属接回要交500元费用

时间:2012-02-21 09:37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银川市救助站:不属于免费救助对象

  本报讯“儿子被派出所送进福利院,接儿子回家要交500元费用。”2月15日,甘肃来银务工的吴永军反映,他无力支付这笔费用,24岁的智障儿已在福利院住了10多天。

  吴永军称,他住在银川市金凤区双渠口村9队,24岁的儿子吴涛(化名)自5岁患病后导致精神失常,成了智障人士。2月4日,吴涛出去闲转,当晚20时,他干完活回到家后,发现儿子不知去向。夫妻俩四处打听,宁夏社会福利院治安室保安称,派出所民警将吴涛送进了福利院,他要求带走儿子,但福利院值班人员称, 没有负责人,不能随便接人。“我先后找了宁夏社会福利院和银川救助站,但让交500元治疗费才能接儿子。”吴永军说,他交不起这笔钱,实在没办法。

  2月16日上午,记者来到宁夏社会福利院,该院胡院长称,只有通过银川市救助站送来的人员和民政厅批复的,该院才接收。接收对象是三无对象,即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监护人。2月4日,该院确实接收了由银川市救助站送来的一名智障人士。对于支付医疗费才能接走一说,胡院长表示,所接收的人在福利院要治疗、用药及吃住等会产生费用,但这笔费用,福利院只与救助站进行结算。另外,救助站送来的人,只有救助站才能接走。

  对此,银川市救助管理站刘站长介绍,吴涛是2月4日被黄河东路派出所送到救助站的,本着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将他送到了宁夏社会福利院。刘站长称,吴涛送进福利院后,救助站及时确认发现其于2011年9月26日曾被救助过,经联系吴涛父亲吴永军让其把费用结清后接走吴涛,但对方听说要交钱才能接儿子时,掉头就走。就这样,吴涛至今仍待在宁夏社会福利院。

  刘站长说,吴涛去年送到社会福利院产生了600多元费用,但其父吴永军以家庭困难为由拒绝支付,救助站让吴永军打了欠条,这笔费用由救助站先支付,但吴永军至今未清偿,而这次对方仍以同一理由拒绝支付。“现在吴涛的病情已稳定,如果其父母再不交钱,按规定只能将他跨省送回原籍甘肃省兰州市救助站。”刘站长无奈地说,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能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因此,吴涛并不属于救助对象,不在免费救助范围内。(房方 王若英)

|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