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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员工收1亿元汇票后失踪

时间:2012-02-21 09:50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某银行青山泉支行、大吴支行的信贷主任李荣夫、范金光,卷走贾汪区辖内四十余家企业和个人款项高达1.6亿元跑路了!”近日,这个消息在徐州市贾汪区一些企业老板当中,传得沸沸扬扬。快报记者调查了解到,2月16日上午和2月20日下午,一些企业负责人,分别和该银行徐州营业部和贾汪支行交涉。他们表示,当初听信了李荣夫、范金光能立即兑付的承诺,便把承兑汇票给了对方,没想到对方拿了放高利贷,然后玩失踪。

  徐州市银监分局表示,根据去年案发时了解的情况,初步查明涉案金额1.6亿元左右,其中票据1亿元,民间借贷6000万元。昨晚,徐州市贾汪区公安局介绍说,报警人将承兑汇票200余张、共1亿余元交给李荣夫、范金光要求兑付,李荣夫将票通过他人兑得现金后,将款还给上一家交给他票据的人,拆东墙补西墙。

  □快报记者 邢志刚 文/摄

  东窗事发

  答应兑钱的

  主任不见了

  贾汪区前委路1号,是这家银行徐州市贾汪支行的办公场所。

  昨天下午,有二十余名自称是受害者的企业老板,聚集在银行门口。

  贾汪区恒达废旧物资公司的李会计介绍说,由于号称能立即兑付,她所在的公司曾在这家银行徐州市大吴支行信贷主任范金光处,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息取现业务。“当时是在银行的柜台办理的手续,我们公司涉及的金额有800多万元。”李会计告诉快报记者,“办理的时候没有人告知不是银行的业务,所以我一直认为自己公司是和银行在发生关系。”

  徐州富华纺织有限公司的一位负责人介绍说,2011年10月份,他所在的公司在这家银行青山泉支行的贵宾室,将价值420万元的承兑汇票交给了该行的运营主任李荣夫,对方承诺10日内把钱兑出来。

  之后,有熟识的企业老板承兑汇票兑付的时间到了,却联系不到李荣夫。大伙都着急了,结果传出消息:李荣夫卷款跑路了。“当时都急死了,打电话给李荣夫一直不接,到他家里也找不到他人。”

  一位名叫钟锋的企业老板也表示,“我是2011年10月14日知道的消息,到银行没找到李荣夫,后来的传言是李荣夫跑路了,卷走了我们的钱。”

  谈起当时和李荣夫在这家银行青山泉支行办理承兑汇票贴现一事时,徐州天成粉末厂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当时我们公司有800万元的承兑汇票交给了李荣夫。另外在2011年10月9日,还借款500万元现金给李荣夫。当时约定10月12日将承兑汇票提现的,但是此后接连几天,一直无法联系到李荣夫。”

  觉得情况不妙,陆续有企业老板到贾汪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一位企业老板称,他得到的消息是:“2011年10月19日,李荣夫在黑龙江被抓。10月17日,范金光被有关部门控制。”

  调查

  徐州银监分局:涉案金额达1.6亿

  徐州银监分局,监管一科的负责人对记者称,2011年10月25日的时候,监管一科得知了李荣夫、范金光违规参与民间借贷的事情。

  10月25日下午,监管一科要求这家银行报送相关情况,同时向分局领导报告。

  10月26日,该行报告初步查实及处理情况:没有发现在银行营业场所签订合同;未发现使用该行印鉴、凭证、账户和倒卖该行票据等现象;未发现造成银行资金损失。因未涉及银行内部业务,故该行初步判定属个人行为。同时该行解除了与李荣夫、范金光的劳动合同

  这位负责人提供的2011年11月14日的一份材料称,虽然初步判定是个人行为,不涉及银行内部事务,但李、范二人之前是银行员工,不能排除其打着银行的旗号从事非法活动,要有切实可行的预案防止可能出现的公众对银行的过激行为,同时并采取切实措施减少可能的资金损失。

  材料称,“11月8日,银监分局监管一科再次约见这家银行行徐州分行相关部门负责人,了解调度案件进展情况;同时通过与公安经侦部门沟通交流,掌握案件最新情况:截至目前,初步查明涉案金额1.6亿元左右,其中票据1亿元,民间借贷6000万元,主要是在票据转让、贴现过程中与民间借贷资金链条出现断裂,导致案件最终暴露。

  案件涉及票据200多张,其中60张为徐州本地票据,银监分局已协调相关银行业机构依法办理止付,对其余160多张外地票据已要求这家银行徐州分行配合司法机关尽快依法办理止付手续,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警方:他们兑出钱拆东墙补西墙

  昨天,据徐州市贾汪区公安部门介绍,2011年10月15日17时,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经侦大队陆续接到李某等三十余人的报警,称将银行承兑汇票交给这家银行青山泉支行的运营主任李荣夫和大吴支行的副主任范金光,要求其给兑付,现在李荣夫跑了,涉及金额已达上亿元。

  2011年10月16日,贾汪警方对李、范二人涉嫌非法经营案进行立案侦查,并抽调干警组成专案组,分5组进行工作。

  10月17日,民警在范金光的家中将其找到后,其主动配合到公安机关调查,当日将其刑事拘留。

  10月20日,李荣夫在黑龙江省向贾汪警方投案。次日被刑事拘留。

  经查:涉及报警人共38人,将承兑汇票200余张、共1亿余元交给犯罪嫌疑人李荣夫、范金光要求兑付,李荣夫将票通过他人兑得现金后,将款还给上一家交给他票据的人,造成了目前报警人的损失。另查明李荣夫向他人借贷款6000余万元用于支付票据款和高利息,并将其中一部分钱用于个人炒股,造成约1.6亿元的损失。

  2011年11月16日,贾汪公安局将二人提请批准逮捕,11月23日,李荣夫、范金光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贾汪公安局执行逮捕。2012年1月17日将犯罪嫌疑人李荣夫以诈骗罪、范金光以非法经营罪移送贾汪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追踪

  企业主

  两次找银行交涉

  据业内人士介绍,银行开具的承兑汇票,是一种可以转让定的票据,有的银行为解决现金流不足的问题,会给客户开具约定一定期限的承兑汇票,如果提前支取的话,需要给银行贴息才能办理。“年利息标准基本在7%左右,现在多家银行都在办理这项业务。”

  2月16日上午,一些受害企业的负责人,从贾汪区赶到了位于徐州市淮海西路的这家银行的徐州营业部门口,与银行进行交涉。“我们办理承兑汇票贴现业务,要么在银行的窗口、要么在贵宾室办理的,那么银行就应该给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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