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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向地铁公司讨赔偿遭拒跳轨道

时间:2012-02-22 12:03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舒均 黄士峰 实习生王露)昨日下午,因两名女子跳入轨道,轻轨1号线被迫双向停运10分钟。

  在轻轨利济北路站附近上班的胡先生称,下午3时15分许,他通过办公大楼窗户往外看到,一列轻轨迟迟不能进站,停留约10分钟后才恢复运行。随后,有网友发布微博称,轻轨停运是因有人跳入轨道。

  记者闻讯赶至利济北路站时,轻轨已恢复运行。知情者称,两名妇女跳入轻轨轨道,主要是在春节前,其中一人带着两大包东西乘坐轻轨时,不慎将腿摔伤,因得不到轻轨运营公司的赔偿,才作出不当之举。

  武汉轻轨运营公司有关负责人确认了此事,称站务工作人员发现两妇女跳入轻轨轨道后迅速上报,并采取紧急措施,停止轻轨运行。约10分钟后,他们将两女子成功劝离轨道,轻轨才恢复畅通。

  该负责人称,两女子跳入轻轨轨道确与乘坐轻轨摔伤有关。事发后,该公司认定自身并无责任,未给予其赔偿。

  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轻轨站台与轨道距离约1.5米,若乘客妄然往下跳,有可能造成意外受伤。此外,轻轨主要通过电力驱动列车运行,人跳入轨道还有可能存在触电危险。轻轨运营公司相关负责人称,当时,两妇女跳入轻轨轨道时,所幸被他们及时发现,并对该区间断电处理,两人才得以安然无恙。

  对于两名女子的鲁莽行为,武汉警方有关人士称,虽然此事系纠纷引起,但两人的行为已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幸亏未造成严重后果。警方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两人作出行政处罚。

  目前,轻轨派出所已介入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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