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大爷向“高利贷”借25万给外甥 外甥却拒绝还款 老人不得不卖掉房子 晨报讯(记者 李莹莹) 为了支持外甥做生意,李大爷用自己80多平方米的房子做抵押,向“高利贷”借款25万元。 随后,双方还签订了协议。 可如今,面对拆借公司的 “借款11次催还”,68岁的李大爷却只能将抵押的房子卖掉,一家八口居无定所。 抵押舅舅房子做生意,结果“还不上了” 昨日11时许,家住大东区小十字街的李大爷正在家里收拾东西。 李大爷说:“这个房子已经不是我们的了,过几天得搬家。” 随后,李大爷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2009年4月的一天,李大爷的外甥于某带着媳妇儿来到家里,称自己要开烧烤店,想向李大爷借点儿钱。 因为李大爷拿不出那么多钱,于某又提出了第二套方案,让李大爷拿名下的房子作抵押,向“高利贷”借款25万元。 随后,双方还签订了协议。协议规定:借款利息由于某按月支付,借期1年。此外于某每月还会付给李大爷生活补助费2000元,如不能按约定执行此协议,将把自己和媳妇儿的房产权转让给李大爷。 “我当时有点犹豫,但后来合计,他是我外甥,糊弄谁也不能糊弄我。另外,还有这份协议。”李大爷说,当时他在全家反对的情况下,还是答应了。 随后不久,于某拿到了25万元,开起了烧烤店,但承诺给李大爷的每月2000元钱,并没有兑现。“就最初的3个月给了。”李大爷说,另外直到2010年4月18日,于某仍没有把借款还上,反而利滚利,越欠越多。 于是,李大爷又与于某续签了协议,协议的有效期至2012年4月18日。 两个多月前,拆借公司给李大爷打了第一个电话称:“借款的利息已经数月没有到账,如再不还款,将收回抵押的房产抵债。”李大爷着急了,便找到于某催他赶紧给拆借公司还钱,但于某竟称:“没钱还。” 拿着协议要房产,外甥竟已离婚10年 面对拆借公司的11次催债,李大爷提出,根据协议,可要求将于某妻子名下的一处房产权转让给自己和老伴。 对此,于某却说:“我和媳妇儿在2002年就离婚了,房子是她名下的,我没办法支配。”之后,他还拿出了离婚证书。 李大爷越想越不对劲儿,“他们说在2002年离婚了,我一点都不知道。这些年,他们夫妻俩过年过节都会来我这儿串门,怎么我从来都没听说他们离婚了?另外,当初是他们夫妻俩一起来跟我商量抵押房子借钱的。” 李大爷马上找到于某家所属的社区了解,社区工作人员表示,于某夫妻俩一直同居。 而烧烤店的服务员也表示:“烧烤店是于某夫妻俩一起经营。” 房子卖了还借款,“八口人居无定所” 面对这样的情况,李大爷出于无奈,最终将于某“夫妻”俩告上法庭。 与此同时李大爷开始张罗卖房子,因为匆忙,李大爷把房价要得很低。 “这个小区的房价平均在每平方米一万元左右,但我只要8000元。”李大爷说。 李大爷说,搬出这里之后,他们一家不会再买房子,因为他自己和儿子都没有多少收入,房贷负担太重,所以只能租房子。 李大爷说,他有两个儿子,如今都已经娶妻生子,但由于两个儿子和儿媳妇都是都靠打零工生活,所以都没有自己的房子。他们老两口加上两个儿子、儿媳妇和两个孙子,一共八口人都将居无定所。 对话“外甥” 承认故意隐瞒与妻子离婚实情 记者:你抵押了你舅舅的房子借款,还没还? 于某:没还。没有钱还了。我已经还了13.8万元的利息了。 记者:据了解,你在最开始营业的4个半月时间,营业额就达70多万。要是想还钱应该不是难题吧? 于某:营业额70多万元,这里面还有不少成本呢。再说当初是他(李大爷)儿子和儿媳妇说烧烤店赚钱,之后他大儿媳妇还一直在烧烤店里打工,每个月给她3000元钱工资,我们属于是合伙做生意。 记者:你有合伙开店的证据吗? 于某:没有。 记者:你是故意隐瞒你和你妻子离婚的实情吗? 于某:这个我承认。 律师说法 “舅舅”可向“外甥”追偿全部损失 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崔修滨表示,李大爷和于某签署的协议是生效的,但对于协议中提到的,“如未执行协议,将转让自己妻子的房产给李大爷”,这个是无效的,因为于某夫妻已经离婚,于某无权处置前妻的房产。因此,李大爷的全部损失可向于某一个人追偿。 而针对于某夫妻俩“隐瞒”离婚事实的问题,属于民事纠纷范围,法律很难将其判为蓄意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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