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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花24万拍到清代手镯是假货(图)

时间:2012-02-29 03:25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沈女士拍到的清代翡翠手镯 沈女士拍到的清代翡翠手镯

  据新华社

  搞了三十多年收藏的画家沈女士在2011年春拍会上,从南京十竹斋拍卖公司花了将近24万元拍回一件清代翡翠手镯。拿到一家机构检验,竟是十足的假货。

  鉴定证书显示,这件所谓的古董A货翡翠,不仅不是古董,还是处理品。“是行业中俗称的‘B+C’货,经过充胶和着色处理过的。”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南京大学珠宝产品质量检验站专家张学云说。

  据业内人士分析,造假者选取普通的翡翠底料打磨成手镯,经强酸浸泡一段时间,可以泡掉天然的杂质;然后在空隙中加入透明的“胶”,使其质地通透;再通过热处理、人工上色,手镯就有了黄、绿两种颜色。如此这般,一个普通的灰白底色手镯,就变成了A货手镯。

  从5万多拍到20多万

  十竹斋号称有三四百年的历史。据了解,2004年,经南京市文物公司授权,十竹斋拍卖有限公司成立。

  沈女士的丈夫说,“我和爱人搞书画收藏已有三十多年,与十竹斋合作也有近十年。2011年的春拍是第一次涉足翡翠制品领域。当天拍这件手镯的还有两对夫妻,因为妻子喜欢,我就一路举牌,从拍卖底价为5万-7万元加价到21万元拍下,加上付给拍卖行的佣金,共计花费近24万元。当时发现‘清·翠手镯’没有证书,十竹斋的肖经理向我保证,来源很可靠。出于信任,就没有放在心上。”

  得知是赝品的沈女士大吃一惊,立即联系卖家要求退货。然而拍卖行拒绝了她,理由是《拍卖规则》上写明“本公司对拍卖品的真伪及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及其代理人应亲自审看拍卖品原物,对自己竞投某拍卖品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博观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巴经理认为,免责条款只适用于那些难以辨明真伪的范畴。翡翠等珠宝类制品既然有国家标准,是能够而且应当保真的,此时再提免责条款,就有滥用之嫌。

  市场乱象横生 收藏步步惊心

  中国收藏家协会特邀顾问、江苏省收藏家协会会长徐湖平表示,如今的艺术品收藏和拍卖市场只能用四个字概括——乱象横生。

  首先,专家靠不住。从“金缕玉衣”到“汉代玉凳”,如此惊天骗局中涉及的专家往往都是权威,然而为何普通人都具备的常识,这些专家却“浑然不觉”?

  其次,证书靠不住。收费的艺术品鉴定证书已经泛滥成灾,一些鉴定机构、鉴定中心为了能够收取费用,一般都鼓励文物、艺术品收藏者以及投资人提供鉴定证书,然而真伪却无法保证。

  第三,拍卖公司靠不住。从私人古玩商手中买东西不靠谱很正常,理应相对比较稳妥的拍卖行、画廊却也屡次身陷假拍、拍假的风波,令投资收藏者越发无所适从。

  什么都不靠谱,一个不当心就只能认栽。为何在艺术品收藏投资领域陷阱频现、步步惊心?

  北京荣宝拍卖公司总经理刘尚勇认为,艺术品市场惊人的利益、不断涌现的财富神话无疑是重要原因。然而,经年累月下来,真品、精品往往早已“名花有主”,民间玩家光靠“捡漏”已无法满足。面对庞大的市场需求,拍卖机构与造假者勾结日益密切,逐步形成了完整造假、拍假一条龙。他们有成熟的造假技术,能骗过高科技检测手段;他们能给赝品编造出离奇的故事,从而身价百倍;他们能请顶级专家出鉴定证书,指鹿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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