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 河北崇礼县检察院申请昌平住建委查封此房,为期2年。 2010年2月 王蓉与马秋玲签订买卖合同,王蓉交纳中介费8万、首付200万。 2010年3月 王蓉缴纳20余万契税后,过户失败。200万首付退回,双方约定解封后继续过户。 2010年11月 河北崇礼县检察院所申请的房屋查封到期。 2011年3月 拍卖公司接受崇礼检察院委托,发布房屋拍卖公告。 2011年4月 应王蓉申请,昌平法院到昌平住建委申请查封该套房屋。 五天后 崇礼检方持补办的手续申请继续查封。昌平住建委认定王蓉的申请属“轮候查封”。
| (056)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