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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发店取名“新发社”被责令改正

时间:2013-09-16 18:28来源: 作者:中国法律网 中国法律网

  本报讯 (记者 陈浩) 为吸引眼球,金山区一家理发店别出心裁,“傍”上了国家通讯社“新华社”,挂起了“新发社”的招牌。近日,有网友在新浪微博上发帖,称金山石化地区的一家理发店“弹眼落睛”。

  记者了解到,这家理发店位于金山区蒙山路。网友纷纷评论:“这明显是取‘新华社’的谐音,哗众取宠,想提高知名度嘛。”“这样打擦边球也可以?” 8月23日,记者向工商金山分局反馈了这一情况。9月4日,工商金山分局书面答复:工商金山分局执法人员对石化区域的理发店进行了检查,发现蒙山路上一家理发店外,确实悬挂着含有“新发社”内容的牌匾,这与该店负责人郑某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不一致,涉嫌违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对此,执法人员经调查取证,并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目前,这家理发店牌匾内容已改正。

  记者发现,去年9月,金山区还发生一起类似案例。枫泾镇一家理发店的店主突发奇想,竟挂出了“最高发院”的招牌,也被叫停。

(原标题:理发店取名“新发社”)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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