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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夫妇无偿捐献亡女器官 欠8万医疗费无力还

时间:2012-02-21 10:39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南方日报讯 (记者/李荣华)“我捐献器官和遗体,是不想她化成灰看不见,而是想她的身体活在其他人的身上。”夜深了,湖北农民黄宏林连通记者电话,他说,累了,睡不着。他的妻子严玉芹躺在床上,也睡不着。

  无偿捐爱女遗体

  本月初,黃宏林女儿黄圆圆在深圳毕业实习时因煤气中毒不幸遇难。

  2月12日,即圆圆出事的第17天,看着走廊墙上的“捐赠器官”的公益宣传海报,黄宏林毅然决定无偿捐赠爱女遗体和器官给深圳市红十字遗体捐献接受中心。

  器官移植评估专家杨春华教授评估发现,圆圆符合捐献多器官的条件。

  17日凌晨3点,圆圆捐献出了一对眼角膜、一对肾脏和肝脏。医生称,这些器官将至少挽救5位有需要的病人。其他器官因为没有合适的受体,只能放弃捐献。

  据了解,这位年仅20岁的女大学生成为了自1999年深圳启动器官捐献工作以来,第一位同时捐出器官和遗体的志愿者。

  无偿捐出女儿遗体和器官之后,黃宏林捧回的是一沓就诊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的8万余额的医药费发票。

  据黄宏林介绍,他是湖北荆州市公安县毛家港镇大明村村民,村支书李文祥号召村民捐得1万,又和村民自作担保贷得信用社贷款7万元。

  结完账后,黄宏林去到惠州侄子住处调息,准备这两日返乡。

  黄宏林夫妻皆农民,家里10亩田,年入约1万元。不吃不喝,这笔医药费债务也要8年才能还完。

  “让女儿在别人身上活着”

  黄圆圆,20岁,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商务日语0901班学生。

  去年12月份,她和同学一起到深圳实习,因没买到车票回家,短住在深圳光明新区高中同学的出租屋内。

  正月初四,出租屋发生煤气中毒事件,圆圆入院。正月初五(1月27日),黄宏林与妻子赶到深圳,将女儿转入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ICU(重症加监护病房)治疗。

  “年初九那天,主治医生告诉我,圆圆已经没有了自主呼吸,而且大脑水肿已经压迫到了神经,醒过来的几率很小。”从2月初开始至今,黄宏林与妻子就没有安稳休息过,日夜都在重症监护病房门外的不锈钢座椅上度过。

  在电话中,黄宏林告诉记者,妻子曾经极力反对捐献,他这样开导她:“做父母,看到孩子动不了,谁不心疼?我不想她化成灰看不见,而是希望在其他人的身上活下来。”

  圆圆的弟弟在家上初三,黄宏林现在还没有告诉儿子圆圆出事了。“我一直没告诉他,准备回家慢慢开导他。”

  邓飞倡议爱心捐助黄家

  黄宏林无偿捐赠爱女遗体和器官后,引起网络广泛关注,新浪微博转发量达10万,免费午餐发起人邓飞发起倡议,呼吁网友将善款打进深圳关爱行动公益基金会的账号,让有爱心的黄父黄母安心回家。

  深圳市红十字会媒体联络人员林瑜介绍,无偿捐献遗体和器官,按规定,是不能获取补偿的。但是,红会曾联络治疗医院,希望减免黄圆圆住院费用,并且公布了深圳市关爱行动公益基金会的爱心账户户名。

  昨晚10点,记者联系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通讯员帅菲霏介绍,她尚没获得医院减免黄圆圆住院费用的消息,“一般来说,这不是一个领导能够决定的”。

  记者了解到,昨日中午,爱心账户户名为黄宏林的账户上已有两万余元捐款。

  爱心账户户名:深圳市关爱行动公益基金会;

  爱心账号:755917340410202;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

  捐款时请注明:捐助黄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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