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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撞伤女乞丐后返回现场将其辗死被批捕

时间:2011-05-24 09:48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正义网重庆5月18日电 (记者 沈义 通讯员 付明兰)记者今天从重庆市忠县检察院获悉: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有了新进展——近日,该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附条件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田厚波。

  据查,2010年12月23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田厚波驾驶渝FH0702力帆牌货车,经过忠县马灌镇鹤林村2组小地名“新家沟”公路,在转弯时由于车速过快,避让不及,将躺在公路中央的一名女乞丐左腿压伤后逃逸。24日凌晨1时许,犯罪嫌疑人田厚波在其车上休息时,想到如果有人发现被其开车压伤的女乞丐后难逃罪责,于是驾车返回现场,发现被害人仍然躺在那里,但不知是死是活。田厚波将车开到被害人前方,采取倒退的方式,用左后轮碾压被害人头面部,致被害人严重颅脑损伤死亡,随后将被害人移尸至现场附近的小河沟藏匿。

  此案发生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民愤很大,社会各界纷纷谴责田厚波的行为。忠县检察院获悉此案后高度重视,检察长当即要求侦监部门与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沟通,了解案件情况,过问案件进程,跟踪督办此案,争取从快批捕犯罪嫌疑人。

  今年5月8日,公安机关提请该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田厚波。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从现有证据分析,可以认定该案基本犯罪事实清楚,基本证据查证属实,可以认定田厚波涉嫌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以及重庆市检察院、重庆市公安局关于《附条件批准逮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建议附条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田厚波。5月11日,该院召开检察委员会,决定附条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田厚波。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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