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社会新闻 >

公司谎称可代管林地非法吸收资金上亿

时间:2011-05-24 09:48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晨报讯(记者 武新)北京东方森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冯某及多名高管,涉嫌采取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承诺保障最低收益等手段,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1.6亿余元。昨天,记者从北京市一中院获悉,该公司冯某等12人被公诉至法院。

  据了解,北京东方森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冯某、总顾问苗某、副总经理刘某等多名高管涉及此案,同时该公司还有多名员工牵涉其中。

  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12月至2008年10月,冯某先后伙同苗某、刘某、庄某、李某等人,利用北京东方森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取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承诺最低收益保障等手段,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1.6亿余元。

  在2004年3月至7月,刘某在担任一家生态发展公司北京丰台分公司负责人期间,伙同尤某(已判刑)等人,谎称该公司在河北省永清县拥有林地,假借销售林地并代为管护的名义,骗取多名被害人林地购置款人民币110余万元,非法占有。

  检察机关认为,冯某、苗某、庄某、李某等11人,无视国家法律,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刘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提请法院依法予以惩处。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编辑:SN014)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